简介: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第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目前,食品安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突显出国家对食品安全的保护能力不足。通过对内地居民“赴港购奶”、“赴港购米”等现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一是人们对香港食物的安全性和政府对食物的监管能力感到怀疑;人们为保证自己的食物安全而采取“用脚投票”自力救助的方式。很明显,这一模式既不能持久,也不能得到广泛的推广。在此基础上,运用“破而不立”的方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政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是一项重要的预警工具,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从根本上说,要从“危机应对”向“风险预防”转变,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从源头上改善我国食品安全。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改良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卒中偏瘫患者下肢功能的影响效果。方法择取2014年3月-2015年3月来我院康复门诊行下肢康复的脑卒中患者52例为研究对象,将其分成两组,对照组患者行传统运动疗法,治疗组患者行改良强制性运动疗法,对比两组患者治疗1个月,2个月的BBS,FMA和ROM,与10m步行测评分。结果患者BBS,FMA和ROM呈现出增高的现象,10M步行呈现出下降迹象,.在治疗2个月后,和对照组相比,治疗组患者的FMA,BBS评分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差异。(P<0.05)。ROM结果上来看,经过1个月治疗后,治疗组相关情况明显比对照组好,组间数据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个月后两组患者差异明显,P<0.01结论对于脑卒中引起的下肢偏瘫患者,使用改良强制性运动疗法进行治疗,能够取得满意疗效,进一步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延续护理联合常规护理在强制性脊柱炎患者中的护理效果,为提高护理质量提供依据。方法选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医院诊治的100例强制性脊柱炎患者资料进行分析,将患者根据随机数字方法分为两组,每组5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方法护理,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延续护理,比较两组护理效果。结果两组患者护理前身体疲倦、脊柱疼痛、关节疼痛以及关节僵硬评分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护理后身体疲倦、脊柱疼痛、关节疼痛以及关节僵硬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强制性脊柱炎患者治疗过程中在常规护理基础上联合延续性护理效果理想,值得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并探索强制性运动疗法在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早期神经功能方面的干预效果。方法选取本院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收治的58例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将其作为对照组和研究组研究对象,每组各29例。对照组患者予以常规护理干预,研究组患者予以强制性运动疗法干预,对比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情况及临床疗效。结果研究组患者与对照组患者干预前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干预后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96.55%,对照组患者为72.41%,研究组明显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强制性运动疗法对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进行干预,能够促使患者早期神经功能得到恢复,且能够提高临床治疗有效率,值得应用与推广。
简介:目的通过案件分析了解崇明县卫生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况,为今后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参考。方法采用《上海市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分类规定》和《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中食品及食品用产品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分类,对上海市崇明县20002003年152起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统计学处理,分析强制执行原因。结果2000~2003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380起,自觉履行案件为1228起,在法定规定期限内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2起,申请强制执行率为11.01%,其中强制执行后履行131起.强制执行履行率为86.18%,因当事人去向不明和经济困难而终止执行的有21起,终止执行为13.82%。结论按照案由和行业分类,采用统计学处理分析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是有效和必要的,为进一步探索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