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法概念是指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和审批的法律规范。分析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律主体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军队、特别行政区以及特殊人群管理或服务机构都是我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定主体。在审批法方面分析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但情况都有特殊之处。其中在城市普通公民只能申请设置个人诊所以外的医疗机构,并且我国法律对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文义矛盾。在审批法方面提出掌握审批权的机关主要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特定情形下包括外经贸委、中医药管理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脑出血患者血浆溶血磷脂类分子(LPA/AP)含量变化的特点及Rho激酶抑制剂的影响,探索脑出血后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及有效的干预方法。方法选取脑出血患者128例,测定其血浆溶血磷脂酸(LPA)及其相似磷脂(AP)的含量变化,并与159例脑梗死患者进行比较,年龄匹配的123例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同时观察Rho激酶抑制剂法舒地尔对脑出血患者血浆LPA、AP含量及预后的影响。结果发病24小时脑梗死组血浆LPA的含量(4.22±0.62μmol/l)显著高于脑出血组(2.68±0.45μmol/l)及对照组(2.57±0.37μmol/l),P<0.01。脑出血组血浆AP含量(6.65±0.75U)显著高于脑梗死组(5.39±0.58U),P<0.01及对照组(4.09±0.48μmol/l),P<0.001。发病1周,脑出血组血浆AP含量仍高于脑梗死组和对照组(P<0.01)。发病72小时应用Rho激酶抑制剂法舒地尔能够显著降低脑出血患者血浆AP含量,改善病人预后。结论脑出血患者血浆AP含量显著升高,提示脑出血后2周内均存在缺血性膜损伤;Rho激酶抑制剂法舒地尔能有效降低血浆AP含量,改善患者预后,具有神经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