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虽然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立法尚未制定,但地方立法的相继出台还是弥补了一些缺憾。福建立法具有宣誓性意义,具有开创性;上海立法相对成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太原立法具有地方特色,在教育机构设置、投入经费量化标准方面较为明确;河北立法吸收了前述立法中的经验,规范的事项较为齐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遗漏,如公民终身教育权利仍未明确规定,经费保障仍不明确,实践中难以运作。对于带薪学习制度仅仅是鼓励而没有强制,学分积累、认证与转换的规定还不够到位,难以实现制度本身应有之意义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立法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