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国初期私营报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在建国进程中,中共中央对私营报业实行了区别对待的政策:没收军管反动报纸,保护进步报纸,对中间性的报纸允许登记后继续出版。据1950年3月新闻出版署统计,全国共有报纸336家,其中私营报纸58家(另有公营报纸257家),占总数17%左右,这里面包括解放后准许继续出版的(如《大公报》)、批准恢复的(如《文汇报》)和新创办的(如《亦报》)。估算下来,当时中国私营报纸数目约在60家左右。但到当年6月底,私营报纸数目减为43家,到11月底为39家,到12月底为34家,到1951年4月底为31家,到8月下旬,只剩25家。其中除了少数如天津《博陵日报》因出现歪曲政策报道而被停刊外,主要是两种结果:一是由于报纸销路下降、广告减少,经营难以为继而停办;一是公私合营被改造为党报。……
简介:<正>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自主性的社会舆论不同,具有显著的原则性。指导社会主义舆论监督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人民利益原则;真实性原则;平等原则。它是健康地实施舆论监督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包括新闻民主权利,这种新闻民主权利属于全体人民群众而不仅仅属于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调控舆论监督的重要基因。1、人民利益原则:舆论监督的出发点与归宿1842年4月,马克思在《莱茵报》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中,尖锐地揭示了唯心主义者极力掩饰的一个简单道理:“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同年11月,恩格斯在考察英国社会经济状况时,认识到阶级冲突的基本成因是物质利益。对物质利益的研究,是马克思、恩格斯发现唯物史观的重要契机之一。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发表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不但对全民族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尤其对未成年人更具有紧迫性、针对性。其主旨精神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前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来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是新闻出版工作者在贯彻落实“八荣八耻”中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