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随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施行,民事检察建议这个概念首次在基本法律中得以表述及确立。然而,该制度在颁布施行后,并未如其他制度修改引起学术界太多关注,相反,在司法实务界,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呈上升趋势,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研究两大法系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了解到两大法系并不存在民事检察建议权,但检察机关通过主动提出诉讼、参与诉讼的方式方可介入到民事诉讼中进行监督,而在俄罗斯的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理论问题和相关制度中,发现了其存在与我国民事检察建议权功能相似的制度,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因为我国早期是模仿前苏联的法律来修订我国的法律,而俄罗斯作为前苏联法律最大的继承者,将检察机关定义为法律监督机关,而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条文中,同样将检察机关定义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那民事检察建议权的构建是否跟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存在一定的关系?由此引发笔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本文中民事检察建议权属于检察机关的权力,性质为公权力,且该权力不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力,而是参与诉讼程序的权力,仅在诉讼程序中,不存在于非讼程序中。
简介:《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可以看做是哈贝马斯奠定自己学术地位,开启学术研究大门的处女作,也是他提出'交往行动理论'的缘起。哈贝马斯在书中综合了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建筑学与法学等多个学科知识和逻辑思维方式,深刻研究了资产阶级在公共领域如何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原因及过程,也由此为自身进行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奠定了基石。本书融合了哲学抽象和历史经验,对各种繁复材料展现了超乎常人的理解和综合整理能力,使哈贝马斯力图构建的市民社会且带有'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成为可能。在该著作中,哈贝马斯对欧洲的各类能够发表公众意见的场所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它们的形成与发展做以考察。在他看来,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及其带来的个性解放,这些场所或出版物所构建的公共领域得到更大范围的拓展。对各类和社会生活及公众利益密切有关的问题做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也就是自由抒发言论、公开的探讨,使得中世纪社会所依赖的合法性基础——因其所表达的并非是民众自由产生的意愿,而是宗教势力与传统观念强加的,在短时间内轰然倒塌。
简介:摘要: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供热管理,切实解决好供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委靠前监督、精准靶向发力,及时开展“供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供热收费行为,强化措施推进,确保“供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深入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