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业务合并,是新准则规范的企业合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被合并方不是企业法人.而是企业的某一组成部分。进行业务合并的会计处理时。既要依据一般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又要充分考虑业务合并有别于一般企业合并的特点。本文介绍在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分别采用吸收合并或类似于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
简介:合并会计报表作为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正式会计报表,是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于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服务对象、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所持的观点不同,会计理论界对于合并范围、少数股东权益、合并商誉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进而形成了合并会计报表的三种理论即:母公司理论、经济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1995年颁布的《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所依据的合并理论已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于经济实体理论:对于我国合并会计报表这一理论的选择与定位,应结合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理论及我国的会计环境进行分析研究。
简介:合并会计报表是指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而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一、现行合并会计报表中合并价差的处理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的合并价差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额不一致时,其差额应作为合并价差处理。第二种情况是当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债权性投资时,因投资而持有的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是从第三者手中或证券二级市场购进的,长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应付债券抵销时,可能会出现差额。对于这种差额也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将这两种差额合而为一,长
简介:《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均没有象以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那样设定一套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案例形式列示了抵销分录的编制规范。这是将合并资产负债表等四种报表合并在一张工作底稿上,对同一抵销事项涉及几种表时仍合并编制一道抵销分录的编制方法,因此我们将这种方法称为合并抵销法。实践中,笔者还在合并抵销法的基础上.探索出将几种合并报表分别在各自工作底稿上,编制各自独立的抵销分录,分别进行抵销的方法,我们将其称为分别抵销法,本文现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