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执法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符合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形式。前两者构成执法的实体问题,后两者构成执法的程序问题。实体和程序,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对行政执法来说,缺一不可。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实体问题,而忽略了程序是否合法,给土地行政执法带来了不该有的麻烦。例如,某国土资源局在处理一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回证没有被送达人的签名,被法院视为未送达,并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判定国土局败诉。可见,执法程序问题,应该引起土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机构不断优化调整,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预算会计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之后政府部门对处理会计事务的要求,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决策者的需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应适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既要适度分离,又要相互协调,使会计和财务管理更加现实,准确,全面。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高效化已成为中国现代财政体制发展的重要目标,会计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将成为未来规范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政府会计的改革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