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预劳动群众集休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分配方式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解决社会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与全国一样,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市集体企业作为“二全民”,其人员素质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管理机制僵化,经济效益滑坡等弊端越来越突出,1996年全市集团企业亏损面达53.4%,面对个体私营经济异军突起,国有企业活力不断增强,集体企业应向何处去?成为一项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最近,我们通过调查,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大部分集体企业经营机制有了明显的转变,经济效益有了一定的提高,职工收入都有了显著增加,如在印刷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通江工农印制厂1999年实现利润2万多元,上缴税费8.4万元,分别较改制前翻了一番,巴州区文星印制有限公司人均工资由改制前1996年的1300元,1997年的1400元,增加到1998年的3000多元,1999年的4500多元,为维护政治稳定作出了贡献。
简介:1998年12月2日对于临汾地区古县北平镇人民政府来说,无疑是个异常灰暗的日子,历时一年零三个月的“民告官”终于以北平镇人民政府的败诉而落下帷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古县北平镇人民政府返还程宝山建东沟煤矿M坑日投资款人民币1397193元整,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完毕。这是个令许多人绞尽脑汁、百思仍不得其解的判决。调和难以收效双方对簿公堂在开始这个案由始末的介绍之前,大家有必要先对案中涉及到的几位主要人物作一个简单的了解:程宝山:本案原告。男,46岁,古县北平镇宝丰村村民。古县北平镇政府:本案被告。北平镇,位于古县北部,全镇约有l万多人口,主要以煤焦业为经济来源。北平镇东沟煤矿、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