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有效层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6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已结案202件,审结率达97%。复议案件类型涉及林业、土地、公安、建设、工商、劳动、卫生、畜牧等20余件。在己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有171件,占结案总数的84%:作出撤销决定的19件,占结案总数的9%;作出变更决定的5件,占结案总数的3%;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8件,占结案总数的4%。通过行政复议的实施,有效监督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极大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六个条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查阅我市95-99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档案,发现对违法相对人实施'没收违法所得'这一罚种仅占17.65%(3/17),结合上述案例的违法事实描述,笔者对基层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中影响'没收违法所得'这一罚种应用的因素作一分析,以期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督效果。1.材料及方法1.1材料来源于龙岩市95-99年行政处罚报表及处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