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49 个结果
  • 简介:<正>笔者目前与小口彦太、古濑(西泽)奈津子、坂上康俊、高盐博、川村康诸人同心协力进行仁井田升先生的《唐拾遗》的补订工作。这原本是仁井田先生自己发意并已着手进行的编纂工作,先生不幸在伦敦罹疾而长逝,以致宏愿未酬。受到福岛正夫、佐伯有一两先生与东京大学出版会有关人士的关怀,此事至今仍托付给我们这些晚辈完成。开始以为用三、四年时间可以整理完备,由于笔者怠慢一直拖延至今,感到愧对于仁井田先生和东大出版

  • 标签: 《开元礼》 六典 卤簿 大宝 职员 衣服
  • 简介:改未改板打谁·田夫·(上接第32页)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第一、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该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指16岁以上的任何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

  • 标签: 一般主体 特殊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 见危不救罪 处于危险之中 有期徒刑
  • 简介:基于公司确定资本制度对公司设立运作的不利影响,以及欧盟公司会计准则改变等诸多原因,欧盟一方面不断通过立法软化公司确定资本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寻求其他制度安排,以期在不远的将来将其取而代之。借鉴欧盟立法经验,我国应分析新会计准则、特别是公允价值原则的引入对公司确定资本制度的冲击,增强公司资本与公司净资产的对应程度,软化资本确定规则。

  • 标签: 欧盟 公司确定资本制度 偿付能力测试 债权人保护
  • 简介:刚刚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次用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通辑可以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于是,见诸报端的通缉与公安机关内部往来的通缉的性质等是否完全一致的问题就自然地提了出来。对此,已有的著述均未曾论及。本文通过对报载通缉的具体分析,较为全面、科学地论述了该种文书的基本性质,从而完善了对通缉的认识。

  • 标签: 通缉令 属性 比较研究
  • 简介:形式解释谨守入罪,而实质解释在出罪上发挥功效,是解释盗窃罪中“扒窃”时应坚持的立场,这构成了对“扒窃”的缩解释,而这一解释既要受总则条款的制约,也要受分则中盗窃罪本条及相关条款的制约。“公共场所”是“扒窃”成立盗窃罪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但并非“扒窃”成立盗窃罪的必要要素和实质标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才是“扒窃”成立盗窃罪的必要要素;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下“扒窃”入罪的实质标准仅是社会危害性标准,而对该标准的准确把握则要借助“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的具体指引。

  • 标签: 扒窃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盗窃罪
  • 简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确立赋予资本自由流动的充分空间,然而各成员国之间的税收竞争无疑会导致资本流人税负较轻的成员国,从而对欧盟整体的经济利益构成影响。鉴于此,欧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着手进行公司税的协调.然而40多年过去了,该领域的协调依然进展缓慢。针对欧盟公司税协调的进程,探究公司税协调的动因、历程、障碍,并对未来公司税协调进行展望。

  • 标签: 欧盟公司税 税收竞争 税收协调
  • 简介:<正>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以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可采用督促程序清偿。在审判实践中,不少同志对支付的生效时间及其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一、支付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3款规定:“债务人

  • 标签: 支付令 法律效力 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 督促程序 人民法院
  • 简介: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问题是刑法共犯理论的难点之一。研究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问题,目的是为了明确刑事责任的归属。在分配刑事责任的时候,应该从共犯的主观意志出发,以其对超出共谋之罪范围的过行为所持主观态度如何来确定是否属于共犯过。应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按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的分类对实行过的认定进行详细考察。

  • 标签: 共同犯罪 实行过限 司法认定
  • 简介:委托代理购房(也叫隐名购房或借名购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或实际购房人,下同)借用受托购房人(或房屋登记人,下同)名义购房,并以受托购房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然,委托购房并非仅限于限购下的委托购房形式,还有如实际购房人因不具备城市户口的在岗职工身份,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又贪图便宜欲享受优惠而委托他人购房;再如因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而委托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等形式,但本文仅对限购下委托购房的法律风险作些探讨。

  • 标签: 购房人 法律风险 房屋所有权 经济适用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代理
  • 简介: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框架是通过两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指令(GPSD92/59和GPSD2001/95)来建立和完善的.这两项指令均为采用产品安全立法新模式的横向指令,即直接规定对生产者和销售商的通用产品安全义务--只能将安全产品投放市场.本文通过对两项指令重要条款的比较分析,介绍了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制的发展及现状.

  • 标签: 欧盟 通用产品安全法律制度 共同体紧急程序 指令 适用范围 通知程序
  • 简介:在质料意义上而言,欧盟已经存在有宪政雏形。哈贝马斯认为,制宪将会促成欧洲范围内全方位、多层次的大辩论,为各国协商对话和沟通创造契机,产生政治公共领域,培育共同政治文化。文章指出,一部形式和规范意义上的欧盟宪法是社会治理系统工程的开端和象征,代表着一种新秩序,无论是在欧盟内部还是在世界舞台上。

  • 标签: 质料宪法 政治共同领域 政治文化 欧洲认同
  • 简介:禁止是根据犯罪行为和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个别化监管措施。创设禁止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增强非监禁刑效能、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之需要。禁止具有限制性、附属性、补充性、强制性、个别性、保安性等特点。禁止的目的不在于对罪犯已然罪行的惩治,而在于对其潜在的再犯罪风险的防范。我国的禁止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禁止令 非监禁刑 监管 特殊预防
  • 简介:“使用”是宪法财产权的当然保护范围,机动车行是公权力对财产权的限制。从财产权限制的性质上区分,“按尾号每周行一天”属于“财产权的社会义务”,而“单双号行”则实际上具有征收效果。机动车行在现有法秩序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措施未必能够促成缓解交通和治理污染之公益目的,并且还存在其他能够达成公益目的而较少限制基本权利的手段,因而行措施有违宪之虞。财产权的保障首先在于“存续保障”,常态化的单双号行并不能借由补偿而被正当化.这种严格的限制措施只有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才是正当的。

  • 标签: 单双号限行 社会义务 征收 比例原则 存续保障
  • 简介:既判力是民事诉讼理论的重要基石,既判力范围直接决定这既判力发生效力的边际,是既判力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当前督促程序之支付是否具有既判力?其既判力的范围如何确定?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督促程序在司法实务中运用。督促程序之支付是否具有既判力学理界素有肯定、否定及折中说之争议,依据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肯定支付既判力的向度,从其既判力的主观、客观和时间范围的角度进行论述,并反推有必要赋予支付既判力的意义。

  • 标签: 支付令 既判力 主观范围 客观范围 时间范围
  • 简介:相互承认是欧盟金融服务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各成员国共同作出承诺,以监管标准的最低限度协调为基础相互认可对方成员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放本国市场并适用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由母国予以承担。其基本精神是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促进管制竞争,从而自发地形成最优的监管标准。相互承认原则的确立与欧共体金融业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普遍推行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成功运用的结果。就制度设计而言,相互承认原则具有不完整性;就实施效果而言,其在促进管制竞争、实现服务自由方面的价值目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 标签: 欧盟金融服务法 相互承认 管制竞争 服务自由
  • 简介:欧盟贸易壁垒条例10年来的实践显示其已成为欧盟反击贸易壁垒和打开第三国市场的有效工具,凸现其将私人主体的诉愿转化至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桥梁作用,因此倍受欧盟内部乃至国际社会关注。本文将综合分析TBR及其实施状况,检验贸易壁垒、损害/不利贸易影响和共同体利益等核心标准的应用,并展望TBR的发展趋势,以期裨益于处理中欧贸易关系和建立完善我国反贸易壁垒的机制。

  • 标签: 欧盟贸易壁垒条例 共同体利益 贸易壁垒 WTO争端解决机制 TBR “不利贸易影响”
  • 简介: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增了环评区域批制度的一般规则。此次立法是自2006年我国首次使用该项行政措施以来、继20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2009年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后,在环境法领域的又一次有益探索。环评区域批是指当某一地区出现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情况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措施。环评区域批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而非行政处罚。应尽快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详细规定环评区域批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启动程序、措施决定主体、适用期限、行政执行手段、解除条件、验收评估、解除程序、解除决定主体、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规则,并重点配套规定“拒绝受理”的例外情形和“暂停审批”的许可中止情形,以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 标签: 区域限批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法》
  • 简介:所有权自由与所有权限制之间应求取合理的平衡,民法以所有权自由保障为基点,为协调所有权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做出了相当多的规范努力。不过,北京市拟对机动车单双号行常态化进行论证从实质上看可能会涉及抽象的立法权是否侵害所有权自由的问题,对此,民法无力也不能提供评判该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与否的判准,更甭论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了。此项作业已逾越了民法的功能限度。在现代法治社会,解决该问题惟有诉诸宪法之一途。作为规制国家公权力运作的根本大法,宪法以约束公权力及其活动成果为要务,适宜于承担对立法权进行合宪性控制进而保障法治的重任。对于单双号行常态化立法措施是否合法与合理,可透过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加以判定。考量到单双号行常态化立法对所有人机动车使用自由限制的严重性,这一措施难以通过比例原则的检视而具有合法性。

  • 标签: 所有权自由 所有权限制 立法权的合宪性控制
  • 简介:“平行诉讼”是国际民事管辖冲突中出现的常见现象,国际社会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限制内国诉讼和阻止外国诉讼。禁诉是美英等国在个别情况下用来阻止外国诉讼的一种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指出其存在明显的消极方面,同时认为也不可否认其在否定外国管辖权,表明本国司法态度方面的积极意义。我国可以针对某些国家在涉及我国民事争议中的遏度管辖,将禁诉作为特定情况下阻止外国民事管辖的个别司法手段。

  • 标签: 国际民事管辖 一事两诉 遏度管辖 禁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