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欧盟于2008年通过2008/101指令将国际航空排放纳入其排放交易体系,即EUETS。欧盟这一行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抗议之声此起彼伏。为此,美国航空运输协会、美国航空公司、大陆航空公司和联合航空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在英国高等法院联合起诉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主张2008/101指令违反有关国际法,因此是无效的。于是英国高等法院将该案提请欧洲法院作出初步裁决。欧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2008/101指令没有违反任何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不存在影响其效力的因素,因此,指令是有效的。虽然美国航空业挑战欧盟指令的尝试失败了,但是这也为我国提供了一些经验和启示,以便有效地在国际航空减排中争取应有的话语权。
简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0条规定,驾驶航空器叛逃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一个新罪名,“79刑法”和后来的制定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均未列入此罪名。新修iT’gh刑法虽然有所提及,但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却未将“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独立罪名,而是囊括于“军人叛逃罪”之中,笔者认为此规定不甚妥当,理由一是“军人叛逃罪”难以完全涵盖“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硬塞进去实感牵强。二是“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的重中之重是驾驶作战飞机叛逃。当前,确保空中政治防线安全仍是我航空兵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在刑法中能将“
简介:20世纪的航空运输业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欧美国家和中国却在航空法理论研究和航空法人才培养方面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结果。西方法学理论界从航空活动的萌芽时期就开始关注航空法学的研究和航空立法创制,不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航空法理论体系,涌现出了一批航空法研究机构,还在航空法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航空法的课程体系。而中国在航空法理论研究方面却还显得相当薄弱,在航空法人才培养和教学上没有形成一个有影响的航空法的研究机构,更缺乏航空法的完整课程体系。本文旨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同时,提出中国航空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