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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据7月14日报道,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该办法明确了人民陪审的权利、义务、管理机构、培训等方面的内容.该法院现有109名新任人民陪审,将于8月走马上任.现正对他们进行培训.笔者对此消息极感兴奋和欣慰,认为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绝不可小觑!

  • 标签: 陪审员制度 立法 司法公正 中国 司法腐败
  • 简介:<正>廉政建设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例如政治思想教育,道德、纪律、法制教育,强化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行之有效和有卓著成绩的。但从根本的、长远的角度考虑,必须改变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上的一些重大缺陷,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首先从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入手,建立公务制度,制定有关公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这支队伍优化、精干、廉洁、稳定、

  • 标签: 公务员制度 法律化 工作人员 政务类公务员 监督机制 国家行政权力
  • 简介:人民监督的任务是监督监督者的司法活动,工作的性质是"民督官",由此决定了人民监督应具备较高道德、业务素质,并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应当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皆不宜兼任人民监督职务.现试行的人民监督制度,对人民监督的选聘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选聘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透明度,监督的责任也未明确,难以保障监督的实效,故该制度应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 素质 人民检察院 中国
  • 简介:<正>为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政府运行机制,以防止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出现,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为政清廉,正确履行职责。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存在和侵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职权,以权谋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了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实观“四化”的积极性,阻碍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曾严肃地指出:“必顺把保持廉洁问题,尖锐地提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面前。”①虽然廉政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和措

  • 标签: 刑事犯罪 最高法定刑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处罚 刑事立法 国家公职人员
  • 简介:人民监督制度具有体外监督、专业监督和实质监督的特征,但是,体外监督具有体内化表现、专业监督具有大众化倾向、实质监督具有形式化倾向。这些表现和倾向都会影响到人民监督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影响人民监督制度的价值实现,因此,有必要从该制度的制定主体、人民监督的选任、人民监督监督案件的程序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改进。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体外监督 专业监督 实质监督
  • 简介:<正>一、公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意义和性质公务的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公务由于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所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特点是和执行职务密切联系。公务和执行职务无关的赔偿责任不是行政上的赔偿资任。后面这种责任是一般的赔偿责任,没有单独说明的必要。

  • 标签: 行政赔偿责任 公务员 法国 行政机关 行政法院 损害赔偿
  • 简介:<正>在纪念《中国法学》创刊10周年之际,经本刊编辑部评定,特表扬和奖励本刊以下几位优秀特约通讯,他们是:张文显杨海坤公丕祥徐显明林喆郑淑娜本刊自1990年起先后聘请了29名国内学者和在国外的中国学者为本刊特约通讯(名单见1993年第4期)。他们义务协助本刊编辑部了解和反映读

  • 标签: 编辑部 通讯员 中国学者 中国法学 国内学者 研究动向
  • 简介:<正>目前,我国《公务暂行条例》颁行在即,这将填补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一大空白,对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将产生深远影响。国家业务类公务的公开考选和考核晋升等项原则,将为该条例所确认。但是,如何将这些原则具体化、制度化,确保其贯彻实施,则有赖于考试法规的制定和健全。这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建设中引人瞩目的重大课

  • 标签: 公务员考试 考试立法 人事管理体制 考选 法规 深远影响
  • 简介: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吴美满认为:人民监督制度指人民监督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则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过程和制度。现各方对该制度基本取得共识:它符合宪法规定,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顺应了公众参与司法的国际潮流;解决了“谁来监督检察院”这个焦点问题。但其中几个问题还待探讨。一、关于人民监督的职责与选任资格。引入人民监督制度就是让社会来评价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这一特点决定了人民监督只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良知,无需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过分强调被选任者应具有的法律政策水平,影响人民监督的代表性。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中对陪审的资格要求不受是否懂法的限制。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检察机关 中国 监督程序
  • 简介:陪审参与案件审理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欠缺法律专业背景,导致实践中出现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陪审制度功能的发挥。在新一轮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方案中,陪审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对陪审不再具有意义。恰恰相反,在个案审理中正确认定事实是建立在陪审能正确理解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法官对陪审进行必要的法律指示是必然的制度选择。法官释法应有必要的限度,以确保陪审独立、自由判断的审判地位;对法官不当行使释法权之行为,应给予程序关系人必要的救济。

  • 标签: 法官指示 运行原理 指示限度 程序保障
  • 简介:<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真正做到合法公正,除审判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端正的审判作风外,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法院的审判人员,因为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普遍存在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在审判工作中出了不少差错,甚至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某县人民法院民庭送达给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判决书中写道:“……判决如下;本院特判决双方当事人不准离婚;不得分居;如不执行本判决,本院将强制执行.”此判决竟对夫妻双方不得分居也写上了严肃的判决书.还要采取强制执行,实属罕见.还有一个县人民法院民庭对予以

  • 标签: 人民陪审员 审判人员 判决书 双方当事人 基层法院 县人民法院
  • 简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社会、法制等的广泛交流,两岸行政法治方面有相互借鉴甚至趋同之趋向。公务法作为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两岸的立法进路、立法技术、法律形态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可比性,这种比较对大陆日益完善的公务制度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标签: 公务员法 立法技术 比较研究
  • 简介: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新旧体制此消彼长的更迭之际,新旧法律同时并存而造成的内容冲突和新旧法律不能适时衔接而导致的时间空档引发了大量失范行为。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证券市场设立以来没能及时颁布配套的具体规范法律,从而对证券交

  • 标签: 挪用公款罪 证券交易行为 法律适用 试析 挪用数额 数额标准
  • 简介:<正>国家公务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者。为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有效实施,充分保障国家公务合法权益,全面实行其社会参与和监督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国家公务申诉控告制度。一、国家公务申诉控告的含义(一)申诉。申诉又称诉愿,即表明自己的态度、主场或愿望,是国家公务依法就自身权益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理由要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行为,是国家公务的一项基本权利。一般而言,申诉分法律上的申诉和行政上的申诉两类,这是依申诉性质及受理机关不同所致。前者称诉讼上的申诉,这种申诉一般依民事诉讼

  • 标签: 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 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管理
  • 简介:美国1978年《公务制度改革法案》,确立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功绩制原则,分解了公务人事管理权限,并设立功绩制保护委员会,负责处理公务的申诉,确认他们受到公务制度保护的权利被侵害并提供救济。功绩制保护委员会在设置和运行等方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同时也受到特别法律顾问办公室、联邦雇员会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该机构的申诉处理程序具有规范、高效、可受监督等特点,有利于对公务权利的充分保护,但同时可能存在对公务过度保护,委员会难以形成有效决策等方面的问题。美国公务人事纠纷申诉机制改革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制度提供了借鉴意义。

  • 标签: 功绩制 公务员人事纠纷 申诉程序
  • 简介:“司法化”一词在法学不同语境中内涵各不相同,公务权利救济司法化应当从对于公务权利处分程序本身引入司法程序以及对于权利处分后之救济程序的司法衔接两方面的语境下展开。正是由于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以及法院审判的中立性与专业性,我国公务权利救济制度应当向司法化迈进。

  • 标签: 公务员 权利救济 司法化
  • 简介:人民监督制度的性质定位是其合法性论证的深层需求,同时也是排除制度设计困扰的必然要求。在宪政框架下,基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功能差异,可以将人民监督制度定位为权利监督。人民监督制度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即批评与建议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具有宪法依据。在这一定位下,通过可操作的程序设置和国家义务的履行,人民监督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会减损,它将更注重公民的自愿参与性、民主性、程序性、外部性和有效性,其终极价值目标在于更为广泛意义上的人权保障。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宪政框架 定位 权利 权力
  • 简介:"私家车+车主"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介入交易的深度和跨度远超出居间的职能范畴,不构成媒介斡旋行为,且有悖《合同法》关于报酬请求权的规定,不属于传统居间人。从规范特征和归责实效角度看,平台宜归为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于此基础上,网约车平台与驾驶间不具备从属性,且与《劳动法》具体适用相抵牾,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其关系特征符合承揽中的结果导向、成果特定、承揽人身属性等条件。由此网约车平台、乘客和司机三者间形成双重承揽,平台作为主承揽人应承担司机过错损害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并可向次承揽人司机行使追索权。

  • 标签: 网约车 承揽关系 居间 劳动关系
  • 简介:在总体上肯定公务有权不服从上级违法命令的基础上,仍然有些问题需要探讨.比如,公务服从上级命令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公务不服从违法命令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以及公务如何对待违法的抽象命令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予以研究.

  • 标签: 公务员 违法命令 合法条件 违法抽象命令 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