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股份制在我国《公司法》中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种。本文仪论述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合作制的异同。股份有限公司,又叫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
简介:我们所要移植的对抗制已经不是英美国家所独有的审判模式,而是一种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或借鉴的有效方式。这为我们在中国移植对抗制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更多的技术参考方案,只要对之进行符合国情的改造,扬其长处,补其短处,完全可以在中国移植成功。中国修订刑事诉讼法、改革庭审方式的立法与实践,无论其成功或失败之处,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借鉴和吸收对抗制的合理成份,改良中国的审判方式实际上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诸如“先走后审”、“判者不审”。‘”审者不判”、‘“上批下判”。‘’控审不分”、’‘辩护职能低弱”等一系列弊端,使庭审完全流于形式,被告人和律师不满意,法官和检察官同样也不满意,因而革除流弊,进行
简介:当前,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文件,各“国办”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都开始推行“一所两制”模式,即:原班人马的定编合同制和招聘人员的编外合同制。这一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国办所的人员能自由进出,增加了它的活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要在与国办所并存和共同发展中充满竞争的生机与活力,也应对社会上有限的律师人才实行适应改革需要的管理机制与组织形式,吸引他们参加合作制律师工作。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初建时就不占国家编制,其组织形式、人员安排要比国办所灵活。在国办所转换机制的改革中如仅仅实行原合作制,其优势并不显著,应当进一步完善发展合作体制实行具有合作特色的“一所两制”的管理体制,变过去以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