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如何适用法条存在争议。有观点主张有限度地坚持重法优先,有观点则主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理论上的学说争鸣不同,审判实践中特别法优于一般的做法得到了较好地坚持。以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竞合关系入手,通过对2014-2015年内审结的案例进行研究,在对集资诈骗罪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后,发现集资诈骗罪主要有三类,其中两类没有适用重罪(诈骗罪),第三类应属于诈骗罪范畴(该类行为虽具有集资外观,但其欺骗性与对侵占财产的故意都与诈骗罪一致),但法院对此类具有"集资"外观的行为,大体上仍适用轻罪(集资诈骗罪),因此司法实务还是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没有得到审判实践认同。
简介:金融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金融领域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财产等非法方法,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从而严重侵犯金融机构吸收储户存款权利、金融信用稳定权利的行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素必定包含非法占有意图,相关司法解释亦肯定了非法占有意图的主观要素,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欺诈行为往往不会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单位故意实施的金融诈骗行为只要符合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标准,皆应当以明文规定的相应罪名予以刑事惩罚。刑法学必须正视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发展规律,正视国家营造的鼓励、引导、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走向,正确区分合法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