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法性决定着政治发展的空间,而政治发展反过来可以巩固和提升合法性,这种内在的关联决定了合法性是透视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视角。全面合法性危机是新时期政治发展的背景,三个阶段的政治发展有着不同的重点,合法性的重构也经历了从单一到均衡的过程。新形势下的政治发展仍然面临着多方面的严峻考验,政治意识、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是影响政治合法性的三个基本层面:从政治意识层面看,理论自觉与理论创新仍然是推动政治发展与塑造合法性的重要动力;从政治制度层面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发展的主要内容与巩固合法性的主要途径;从政治行为层面看。约束、监督政治权力主体与提升政治权利主体政治参与能力是政治发展的方向选择与夯实合法性基础的根本路径。合法性作为政治系统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起到了衡量政治发展晴雨表的作用。三十年的政治发展铸就了一个新的起点,也开启了对合法性追寻之路。
简介:不能以俄国十月革命是共产党靠武装起义夺取政权就断言苏共执政不具有合法性。苏共是在1917年10月25日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和1918年1月11日全俄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两次获得大多数代表民主选举而成为全国苏维埃政权的合法执政党。然而执政的合法性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当执政党的路线和政策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有可能失去执政的合法性,1921年发生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和水兵起义即是实例,列宁当即改行新经济政策才重获执政合法性。后来又发生过多次执政合法性危机,但因苏共形成四种有严重弊病的政治体制而未能消除危机。这就是由多党合作制变为党外无党的一党掌权制,由党内民主制变为党内无派的一派掌权制,由全部政权归苏维埃变为全部政权归党中央,由民主选举制变为领导干部层层任命制和苏维埃代表等额不民主选举制。苏共中央长期延误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失去党心、民心、军心,拖延到1991年苏共终于被广大人民抛弃,失去了执政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