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的核心目标是讨论意义问题,但这个探讨是以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的工作为前提的,在他的视野下,意义问题和“语言的使用”密切相关,所以本文的重心就转向考察“使用”这个基本概念。这个考察首先从分析维特根斯坦提出“使用”概念的背景开始:“使用”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语言意义观被提出的,它的提出为我们描述了另一种看待意义问题的方式——把意义看作语言的使用。这构成了本文第一部分论述的内容。在第二部分中,笔者接着转向讨论“使用”概念本身所蕴藏的东西,这一讨论以“理解”和“规则”为两个角度分别阐明它们和“使用”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种关系的考察来揭示“使用”自身的内涵,进而呈现“意义”的内涵;通过深入挖掘“使用”概念,我们也进一步解释“语言意义”这种现象所蕴含的两个基本内容。在本文最后一部分,笔者将批判地分析上述两个基本内容,论证它们之间存在一种紧张关系,最后尝试予以回应。
简介: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研究一直以来主要集中在他的前期与后期思想上。但他的哲学在前后转型时,中间曾经历了一个思想剧烈变化的过程。1929年,维特根斯坦返回剑桥,并提出与他前期哲学思想不同的新的思想——现象学思想。维特根斯坦将我们感觉的当下经验视作"现象",用来描述这种现象的就是他提出的"现象学语言"。现象学语言作为描述现象的工具以及现象显示的场域,在对现象的描述中尤为重要,所以阐释现象学语言的过程就是展开维特根斯坦对现象思考的过程。维特根斯坦将我们对一个实体的描述划分为两种描述方法,一种是将它当作物理对象用物理学语言描述;另一种是根据我们感觉的直接经验得来的现象和现象背后的逻辑形式要用现象学语言才能描述。维特根斯坦对于现象学语言描述现象选取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他多次提到的"颜色不相容"现象。颜色不相容就是说"同一个地方不能同时存在两种颜色"。颜色不相容的可能性不是事实的可能性而是逻辑上的可能性,因为颜色不相容是由于颜色系统自身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表达它的命题,也受到命题内在句法的规定。所以现象学语言是一种先验性的研究。但是现象作为"似是而非的当下"与在时间中的现象学语言是矛盾的,并且现象学语言由于自身描述的是个体的感觉经验,它与私人语言一样,一旦存在就会造成语言表述与交流功能的丧失,所以它们不可能存在于共同体中。由于外在与内在的原因,现象学语言在1929年底被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同时维特根斯坦将目光聚集在了日常语言上,渐渐展开了他的后期哲学。
简介:对于悲剧的本质,古代亚里士多德有所谓的"过失说",近代黑格尔的"伦理冲突论"、叔本华的"意志原罪"、尼采的"酒神精神"说,都曾经盛极一时,还有的人对悲剧的必然性从命运观和外在的偶然性来解释,但这些都经不起具体悲剧作品的检验。本文在对所有上述观点质疑之后,从几部典型的悲剧作品出发,尝试将悲剧主角的行为分为被动的悲剧行为和主动的悲剧行为,从中归纳出悲剧的普遍规律,并指出,被动的悲剧行为在更高层次上被归结为主动的悲剧行为,悲剧必然性不是不存在,也不是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更不在于人自身的过失或弱点,而恰恰是人身上的有价值的东西由于人的自由意志而导致的自我毁灭,这种必然性是一种最高级的必然性即自由本身的必然性。悲剧人物处在特定的"悲剧困境"中,由于执着于自己的意志而导致不幸的结局。本文最后澄清了对悲剧必然性常见的几种误解,并探讨了各种悲剧学说对苦难意义的理解。
简介:本文首先要探讨的是,布伦塔诺如何尝试根据存在之类比的学说这一线索,来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展开系统化。对存在者及其多重含义的追问集中于范畴分析。海德格尔对布伦塔诺解释中的这一决定性要点的解读,是极具批判性的。他的批判经历了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对传统判断理论(作为真理的位置)的解构,然后是对存在(ousia)的时间性解释,最后是存在的真理含义的明确提出。与布伦塔诺不同,海德格尔尝试以一种源初的发生方式揭示范畴的发生行为,这取代了布伦塔伦提供一种“范畴系谱学”或者一种“范畴演绎”的尝试。自此,重要的是,将构成希腊之现成范畴的背景的原初经验加以突出:希腊存在论的源始规定是从制作(poiesis)范畴中派生出来的。同时,要批判性地探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存在论阐释的可能性和界限。
简介:"机械的"和"有机的",它们是目的论批判所借助的一种重要的思考媒介,是参照目的原因性的"远距离类比"。目的原因性是倚赖目的论判断力这一认识机能的,归根到底是不考虑任何经验性的自然规律而只通过理性才可能。由于整个现象界都可通过机械作用而生成出来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康德只有假定或引入物自体并配以智性直观的可能世界,才能给有机体和目的因果性提供彻底的可能性。合目的性原则作为一种理性批判原则,对于辨别合目的性或者目的论的滥用和弃用的形态仍然有借鉴意义;但康德把自然的最终目的定位于人的主观性状的形式方面,可能也错过了以感性为出发点的一种目的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