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在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演进观时经常随意使用“形态”和“阶段”。通过追溯和分析马克思在《大纲》等文本中关于社会历史演进问题的经典表述之原文、英译文和中译文,可以看到“形态”和“阶段”的混用不仅是一个由马克思自己的文法疏忽引起的翻译问题,更是一个理解问题。澄清混乱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马克思是用“形态”表示人类史前史阶段中的诸种社会形态,诸形态有其实质上的一致,即它们都是人类不自由的社会。相反,马克思是用“阶段”表示人类社会发生了质的飞跃,进入了真正的自由的人类历史时期。在这一尚未被辨明的区别的基础上,马克思的有关思想可以呈现为更明晰有序的格局,即人类社会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但以自由为尺度,却只有两大阶段。“形态”与“阶段”之准确区分也为人们理解社会历史演进的多样性留下了广阔空间。
简介:<正>1994年9月下旬,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与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管理学研究所联合召开“社会主义新人与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现将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简述如下:一、“社会主义新人”的内涵与会者首先探讨了“社会主义新人”的内涵。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新人”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主义公民是“社会主义新人”的质的规定性,“四有”是“社会主义新人”的基本特征。一些同志还认为,“四有”不如提“德、智、体、美”较为全面,因为“四有”的规定面窄了些,只反映了“德”和“智”的要求,没有反映“体”和“美”的要求。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