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权的侵犯涉及到人权的不实现和人类行动者与这种不实现之间特定的、主动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可能是互动性的;但当行动者联合设计和施加一些制度安排,以此造成人权的可预见和可避免的不实现时,这种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制度性的。现有证据表明:一、大约一半的世界人口,其基本的社会和经济人权尚未得到实现;二、较穷一半的人类正在遭受全球家庭收入份额的迅速下降(目前份额低于3%),就其原因而言,超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承担重要责任。因此,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像我一样的人--有影响力国家的富裕公民--联合起来大规模侵犯了全球穷人的人权。我们多数人觉得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但这并不能抹杀这个结论,因为他们既没有调查人权不实现的制度性原因,也没有研究相关制度改革的可能性。
简介:在当代英美道德哲学领域,"友谊"是各大流派的哲学家都关注的问题。当代学界普遍认同的真正的友谊是以对方自身为目的,因对方自身之故爱对方。既然友谊的本质是利他,人为何要在他人而非自己身上投入呢?这一问题在当代英美哲学界被表达为友谊的"正当性"问题。当代主流学界试图以"价值"回应该问题,但是却陷入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论当中,价值论的根本问题在于其哲学预设本身。以托马斯·阿奎那的友谊理论为依据,托马斯主义以友谊活动本身的道德性为友谊正名,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比"价值论"更有说服力。由此,在当下重温阿奎那的友谊理论,对当代学界探讨友谊的"正当性"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简介:2012年是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诞辰90周年及其代表作《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50周年。在这一年里,为了表达对这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哲学家的敬意,全世界范围内的科学哲学家以不同的形式组织了一系列纪念库恩的学术活动。虽然,《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的主旨是要对科学发展的过程给予说明,但是,“范式”作为库恩理论的代名词,已经对历史学、哲学、文学乃至其他社会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然而,伴随着库恩影响力的逐步扩大,对库恩的批评也纷至沓来:例如,“范式”概念的用法含混不清、范式理论是一种相对主义、库恩否认科学真理的存在……那么,究竟是范式理论本身存在缺陷,还是世人对库恩的思想存在偏见?
简介:马克思主义人学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以对“现实的人”的科学规定为出发点,马克思构建了自己的人学体系,并区别于其他关于人的学说。人之所以为人,不因为他是生物实体,而在于他是社会实体,亦即社会存在物。因此,马克思主义学特别强调人的社会本质。现实的人在物质生产劳动中诞生和发展,是具体的,历史的,是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统一,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它包括“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现实的人的活动”。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人的实现-物质生产活动-是整个现实世界一切变化的基础。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说明人、自然、社会及其统一,构建起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科学体系。
简介:应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董春雨教授的邀请,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教授保罗·汉弗莱斯(PaulHumphreys)于2017年9月5日至9月8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参加“短期引智项目”之“复杂性与突现”国际工作坊暨当代科学哲学前沿问题国际研讨会活动。保罗·汉弗莱斯教授是国际知名科学哲学家,曾任美国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席、美国哲学学会国际部主任、弗吉尼亚大学哲学系主任等职,兼任国际著名杂志Synthese、PhilosophyofScience、AmericanPhilosophicalQuarterly等编委,近年来尤以有关突现的认识论、计算机科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闻名于欧美哲学界。汉弗莱斯教授此次北京师范大学之行主要参加了两项学术活动:第一项是针对突现问题的最新进展(包括随附性等概念的理解)和计算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概念及其方法等主题开展系列学术讲座。
简介:学术界在阐释老子的自然观念时出现了同义反复和循环定义等逻辑问题.这源于对自然意蕴缺乏深入地批判和反思.只是把自然当作形容词或抽象的名词去分析。《道德经》中的自然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自然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人及其社会.因此自然是一个富含人文性的概念。主要体现在:自然在其历史的起点上是人类早期文明所形成的无为的生活状态的描绘,在此基础上抽象出来的“道”,成为万物的本源以及万物按照无为的原则生存与运行的规律。如果把“道”作为真理的话,自然则是指引“道”生成、运行、发展的绝对真理。作为绝对真理的自然在其外化和现“象”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在伦理阶段,它保持着素朴的本体世界的真理本性.指引着价值世界和生活世界的运行,使人类社会成为一个共同体;自然在教化阶段.本体世界的“道”异化为“德”与“不德”,失去了最高的指引功能,导致价值世界失去规范和生活世界失去秩序;自然在道德阶段,本体世界回复其至善的指引作用、引导价值世界和生活世界向“玄德”乃至向自然之道回归、最终这到“道”、“德”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SieistseineunbewuβteundunbedingteVoraussetzung."一句中"unbewuβt"一词在中央编译局编译的译本中先后有三种中文译法:"不自觉的"、"本能的"和"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如果选取"不以意识为转移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历时"看法,即科学解决了哲学提出却未能解决的问题,从而使哲学终结;如果选取"不自觉的"译法则可能产生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共时"看法,即哲学与科学作为人类思维的两个维度而相互依存,从而使哲学踏上新的道路。不同的译本会使读者产生不同的理解,读者也有权利依据其理解而构成不同的哲学问题。这是探讨"unbewuβt"一词在《自然辩证法》中的中文翻译及其所引发的哲学问题的真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