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孤儿作品的使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本次著作权法修改拟引入孤儿作品使用制度。孤儿作品使用制度的价值目标应与著作权法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的价值目标保持一致。通过比较分析孤儿作品使用制度,引入前后权利人和使用者的获益状况可知,在该制度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制度的引入可以增加权利人的收入并同时促进孤儿作品的合法传播。这不但实现了制度对于作者创作作品予以经济上的激励,也激励了传播者合法传播孤儿作品,进而增加了公众接近作品的机会,增进了知识传播。而且,在著作权侵权保护力度增强,侵权成本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孤儿作品使用制度将引导使用者从侵权使用途径过渡到合法使用途径,从而满足了著作权法价值目标的要求。但是,这个制度也有可能被使用者滥用而产生挫伤作者创作积极性的负面影响。为消除这种负面影响,必须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对孤儿作品使用制度进行完善。
简介:被告人杨新,男,21岁,1998年5月19日凌晨,窜至其所在的某饲料厂办公室,趁室内无人之际用铁棍撬开厂长办公室行窃,未找到现金,即将放在抽屉里的几张欠款条带走。欠款条总额为69万元,系当地养鸡个体户陈欠厂方饲料后打的欠款条。杨渝到欠款条后,即想以此换钱,于是找到养鸡个体户张辉说:“我把你欠饲料厂的欠款条偷来了,你给我钱,我就把它烧掉。”张看了一下欠款余(欠款总数为5500元)就同意了,给了杨新1200元,杨随后将张的欠条烧掉。对于被告人杨新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应如何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显然不能定盗窃罪。理由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是财物,即有形财物和有价支付凭证,而欠
简介:“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包含“独立完成”和“一定的创造性”两个要件。相比“独立完成”,“创造性”的判断非常模糊,司法裁量规则由“作品艺术价值”论、“作者心理意图”论、“创作过程工具”论替换为更加客观恰当的“细微/显著的差异”二分法,这有其哲学基础和科学依据,但该二分法并未提供精确统一的标准。为弥补这一不确定之不足,法经济学视角可以提供更为准确的分析路径,实现维系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治理目标。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应删除对“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含义阐释中“有审美意义”这一语词限定,并将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作品类型纳入新法,从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并通过合理恰当地解释“独创性”内涵以提供公平有效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