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中国法律之批判》(1942年)为中心来解读和把握蔡枢衡的历史社会法则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及其综合见解分析的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来挖掘这种深刻性背后法学思想产生的内在机理。蔡枢衡的深刻性在于,从法理学的角度审视中国近代法学的发展,以及对关于中国法学的“幼稚”进行判断,尤其是他研究当时中国法的现状,并表达“去西方化与寻找中国性”的目标。但是如何“寻找法的中国性”,如何“去西方化”则产生了一个悖论:一方面,近化法学的“中国性”不能不“存”;另一方面,在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中,“西化”未必能“去”,因为继受而来的西法,可以成为传统的一部分并被继承,从而被中国固有传统所内化。蔡枢衡所勾勒的近代中国法学变乱之背景,以及揭示各种新潮法理狼奔豕突的春秋笔法,无疑是对西方法学理论的一种有效的“祛魅”,并形成了具有中国气派的“法学”批判文风和传统,开启了近代西方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研究的道路和方向。
简介:本质主义的哲学立场及其相应的简单性的思维方式源于也适用于物的研究,然而长期以来也成为了对人包括青少年研究的哲学和基础思维方式。分析其局限,把握生成主义、建构主义、历史主义与整体主义等非本质主义对于本质主义的批判与超越,认识复杂性思维方式对于简单性思维方式的超越整合的真谛,将青少年研究的思维方式,从对物的简单性思维转型为对人的复杂性思维,已经成为青少年研究基础理论建设的题中之意。这一转型将为青少年研究带来新的视角,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