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在我国多民族的大家庭里,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传统悠久、各具异彩的民族文学宝藏,这些无疑都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中国文学研究史上,历来只把汉族的作家、作品作为研究的对象;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则很少有人涉猎。之所以产生这种不平衡的现象,有其历史的原因(封建时代文人阶级、民族的局限性);也有现实的原因(十年浩劫摧残民族文化的恶果)。今天,作为民族文学的研究者,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象,给予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以应有的重视,并力促其繁荣和发展。最终的目的就是要使民族文学的创作与民族文学的研究同步并进;使民族文学的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内有一个飞跃和提高。
简介: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困,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