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会计法》突出了会计约束与会计监督的制衡作用,阐释了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经济行为的管理与约束的必要性.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一制度应符合四项要求:一是记账人员与审批、经办、保管人员职权分离并相互制约;二是明确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明确财产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四是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这就为遏止当前经济活动中多种错弊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新《会计法》所指的内部监督制度,习惯上也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有效地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
简介: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手段。同时,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对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已成为现代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27条明确提出,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制度。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和我国加入WTO脚步的加快,在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显越发地重要起来。本文就建立内部控制所要实现的目标体系,构建内部控制框架的关键点和我国企业的现状及对策发表一些看法。
简介:<正>一、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个关于会计主体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应当核算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以及企业收入、耗费和利润的增减变化。企业维护本身利益是无可非议的。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因此,企业不能孤立地核算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追求其本身利益,而必须考虑其对社会的贡献或危害,反映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
简介: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税基、税率、抵扣制度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的管理,成为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由于新税制贯彻实施时间不长,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期初存货、税收优惠、税基税率等几个方面。现联系浦东新区的情况谈些看法。关于期初存货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和国家税款的及时足想入库.由于期初存货在政策上明确较迟,具体处理和计算的手续比较繁琐,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突出表现为三个“虚假”:耶核定库存时的“期初库存数额不真实,虚假增库”,价税分离时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不正确,虚假分离”;动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