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结汇、售汇及付汇行为,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本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办理结汇、售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业务。第三条境内机构外汇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及时调回境内。第四条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结汇、购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第五条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对外收支时,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第二章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
简介:在产业生态化发展趋势和入世後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应对新形式下的贸易壁垒,提高中国企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已成为中国企业现实中的紧迫问题。而生产绿色产品不是一个企业所能够解决的,必须要整个供应链网络实施绿色设计和生产、消费。本文提出,绿色供应链管理应作为中国企业高度重视的一种战略联盟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