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2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特股试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