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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审查逮捕程序存在最突出问题是错捕和不当逮捕比例过高,这主要是由于侦查机关没有对逮捕全部条件承担证明责任和犯罪嫌疑人诉讼地位客体化造成。调整批捕权职权配置,将其交给法院行使,并不能达成以审查逮捕正当程序控制逮捕目标。我们应当以树立检察官在审查逮捕程序裁判者角色核心,维系审查逮捕程序诉讼构造,强化对逮捕全部条件审查,改进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创造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发挥作用条件,推行不捕理由双重说明机制,进而强化侦查机关对逮捕条件证明责任,以实现审查逮捕程序正当化,达到防止错捕、减少不当逮捕,并为公诉程序、审判程序纵深改革创造条件目的。

  • 标签: 逮捕 程序 正当化 改革
  • 简介:本文选择中国近代有关住宅不可侵犯权宪法和刑法变迁作为考察对象,希望通过对近代以来住宅不可侵犯权理念和实践重述,澄清有关问题,以此更加准确地认识近代法制史。

  • 标签: 近代中国 住宅不可侵犯权
  • 简介:1935年民国刑法分论第二十一章第282条至第292条规定了杀人罪,其内容可概括:第282条,杀人罪正犯;第283条,杀直系尊亲、旁系尊亲之罪;第284条,杀人罪当处死刑之客观情形;第285条,杀人罪当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主观情形;第286条,当场激愤杀人;第287条,母于生产或甫生产后杀其私生子;第288条,同谋杀人;第289条,同谋杀直系尊亲属或旁系尊亲属;第290条,教唆或帮助自杀;第291条,过失致人死亡;第292条,本章犯罪所褫夺公权。[1]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所涉杀人案件84件,其判决大抵都依照相关法条作成,其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简示。

  • 标签: 司法档案 民国 刑法 命案 杀人罪 第286条
  • 简介:保护当事人合理期待是合同法隐含基本原则,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法院开始将之作为解释保险合同时普遍适用方法,据此否定合同对承保范围明确规定,重构合同权利义务。将这一作为兜底条款抽象法律原则事实上转化为优先适用具体法律规则。这种做法既未能消减不公平条款,也有悖于保险营业技术特性,因而不值采行。但另一方面,保险作为公共物品属性和保险市场固有的结构利益失衡表明,仍有必要实现合理期待从具体解释规则向如给付均衡一般抽象矫正原则回归。这也可弥补基于给付均衡原则司法审查不及于核心给付条款局限。

  • 标签: 合理期待 说明义务 不利解释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 简介:"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消极责任主义)是现代刑法一个基本理。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规定,是责任主义宪法根据;责任主义是宪法原则,刑事立法上不应存在违反责任主义规定,刑法理论不得作出违反责任主义解释。意志自由是责任基础;虽然自由意志难以得到科学证明,但自由意志是值得向往和保护;虽然只能将意志自由作为一种假定,但这种假定具有合理性与积极意义,也并不违背事实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规范责任论与心理责任论不是对立关系,我国刑法采取了以心理责任为前提规范责任论;将责任与预防相等同功能责任论不仅使责任丧失了对刑罚限制功能,而且将个人作为社会安定化手段,有悖人尊严,因而与宪法规定相抵触;司法实践应当采用规范责任论。

  • 标签: 责任主义 宪法原则 责任基础 责任内容
  • 简介:通过近二十年应对气候变化实践,中国业已形成一套气候治理组织机构。这套机构有效运转奠定了中国气候治理根基,同时也暴露出一定问题,对于正在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提出了一定立法诉求。本文通过对中国目前气候治理组织机构梳理,对中国气候治理组织体系特点和不足之处进行了评价,以探求未来健全中国气候治理组织体系途径。

  • 标签: 组织机构 评价 气候立法
  • 简介:法典是我们了解人类法律制度文明乃至整个制度文明最集中最权威典籍,是我们能够得以近距离或直接而真切地观察某种法乃至某种法律制度文明主要钥匙。法典是固化相记录一定统治秩序、社会铁序和社会改革成果更有效形式,是统治者或国家政权为治之要具和要途。法典和法典编撰是法律制度领域治乱和实行统一有效手段,整肃立法、维护法制统一方面有显著功效。法典统一,也是一定法律制度、法津文化得以崛起或得以复兴关键条件。法典编撰所包含拉术因素使法典成为能够倍诸久远一个优势条件。法典可以把统治者所选择并且为社会生活所认同法律制度,以比较完整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大局,传诸后世,使其影响深刻而广远。成文法出现从一开始就是社会进步体现、而法典则是成文法发达过程高级阶段。法典是法形式最高形式,它比习惯法、判别法明确、准确、直观、质朴,因而更便于人们了解、理解和运用。法典是一种创设法,比习惯法、判例法更有利于实现对社会能动改造。法典是法形式尤具普通性一种,作用也更重要、更广泛。且法典尤具会通性能和沟通性能,法典蕴涵和宣扬理性、正义和其他美好因素,比之习惯法、判例法更具有可以跨越地区和国界潜力:成文法和法典发达历程,不能小看习惯以及由此衍生习惯法作用,习惯和习惯法发展正是法典滥觞。

  • 标签: 法典 法律制度文明 成文法 习惯法 习惯
  • 简介:刑法第四条就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关于平等刑法处于什么位置一直备受争议。关于平等刑法地位,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平等是否能为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

  • 标签: 平等 原则 权利 罪刑法定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简介:解决好城市出行问题是个民生大问题,也是依法治理城市大问题。依法依规管理好城市公共交通既是新时代技术发展推动,建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重要组成,又能够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缓解城市交通难题。改革发展应将已经出现"互联网+"班车新业态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统筹考虑,建设公共交通地方法规和相关配套文件体系。法规政策等方面,借鉴其他城市市场化运作、专营权制度及运营监管有关经验和教训,法规制定上确立地面公共交通运行基本制度,开展长期政策研究,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完善监管,并在具体政策文件上明确客观、科学线路规划调整指引。从而构建起满足新时代城市居民需要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地面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 标签: “互联网+” 公共交通改革 城市交通
  • 简介:法律原则是法构成要素之一。法律原则具有抽象、稳定性、平衡补充特征,是不同于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深入研究和掌握法律原则,不仅有利于借助立法形式,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保持其内部和谐,更有利于执法水平提高,以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全面发挥法律调控作用

  • 标签: 法律原则 特点 作用
  • 简介:招赘婚传统时代为礼法所讳言,明清律例相关内容仅有寥寥数语。清末法律改革取消了招赘婚概念。北洋时期大理院则通过解释例和判决例,使招赘婚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解释走向完备。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受男女平等等理念指导,招赘婚被视同普通婚姻,民间招赘婚特殊权利和义务关系,仍然以婚书契约做约定。新发现龙泉司法档案显示,虽然法律历经变革,民间招赘婚形式和内容却几乎没有改变。婚书所表现出来这种“稳定性”,反映了现实社会中民事关系。面对婚书契约与法律之间矛盾,地方司法机关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处理,国民政府也通过判例和司法解释补充和修正法律,以回应社会实际法律需求。

  • 标签: 招赘婚 龙泉司法档案 婚书 民国
  • 简介:相比传统交易方式,互联网交易表意行为具有自动化、电子化、易复制、快捷以及格式内容决定性等特点。互联网交易中意思表示错误类型多元化,但现行处理这类错误法律规则存在概念混淆、撤销意思表示要件缺失、依赖利益保护制度缺失等不足,应当根据不同错误类型,对规制意思表示错误相关法律规则进行重构。

  • 标签: 互联网交易 意思表示错误 法律规则 重构
  • 简介:部门行政法与行政法之间关系不完全是总则与分论关系。其与部门行政管理之间密切关系,以及以问题为核心研究特点,很可能会催生出边缘、多学科交融崭新学科。

  • 标签: 部门行政法 警察法学
  • 简介:一、情理法精神“《春秋》上本天道,中用王法,而理人情。”[1]大概而言,这里所谓“天道”大致是指时、月、日等自然事务;所谓“王法”大致是指讥、贬、绝等制度规范;所谓“人情”大致是指尊、亲、贤等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谓“三科九旨”,是“圣人”治理国家“大旨”。

  • 标签: 情理法 社会纠纷 调解 “天道” 《春秋》 法的精神
  • 简介:对于美国宪政想象,很大程度上塑造着中国法律人对本国宪政问题思考。本文指出,美国司法审查基本上被中国宪法学者误解一种单向度横向审查,即一种发生在联邦政府层级内水平审查。但在美国两百多年司法审查史内,司法审查主要表现为纵向审查,即中央对地方宪法审查。马伯里范式司法审查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把握司法审查意义所在,只有纵向分权国家建设视野内,才能发现美国司法审查历史意义。

  • 标签: 司法审查 纵向分权 国家建设 宪法司法化
  • 简介:辩诉交易权作为最具能动、裁量检察权,其公信力提升必将推动检察机关整体公信力进步。任何权力终究要由人来行使,检察官谨慎、公正、果敢、远见职业品格必将促进辩诉交易权客观、理性地运行,提升检察公信力。但是,职业品格并非与生俱来,需要通过检察文化营造、内省修养凝炼等方式来促进其生成与发展。

  • 标签: 辩诉交易 公信力 检察官 职业品格
  • 简介:司法对于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但是转型中国遭遇许多案件使得法院难以给出一个令人信服判决,进而导致更多社会危机,这是追求确定性法律社会变动时期所遭遇难题。社会变迁所带来高风险无法用已有的法律来化解,形式理性法及其推崇者所追求那种确定性无法实现。类似"许云鹤案"这样情形,公平责任分担这种风险时极有可能瓦解这个社会,带来社会团结悖论。保持司法适度克制,同时加大法律共同体与社会大众之间协商,是解决这一难题可能选择,也是司法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所要采取基本态度。

  • 标签: 转型社会 风险 公平责任 社会团结 许云鹤案
  • 简介: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从而,确立了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即指引起争议具体行政行为,不因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而停止执行。这一原则在保障行政权行使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该规定由于立法理论上失误而使实际操作中表现出来缺陷也愈益明显。笔者拟对此进行分析并就改进措施方面提出个人粗浅看法。一不停止执行原则缺陷确立“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其理论出发点有二: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先定特权。所谓效力先定特权,是指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推定其是合法有效,对行政主体自身和管理相对人产生拘束力。据此观点,进入诉讼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 诉讼期间 强制执行权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