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萨诸塞州诉美国联邦环保局案是美国第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变化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体现了美国各州和民间力量通过公民诉讼方式促进政府采取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艰巨努力。该案从联邦上诉法院一审到联邦最高法院再审,始终存在较大争议,其中关于原告诉讼资格的争议更是人声鼎沸。在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中,原告仅以微弱优势胜诉。尽管关于原告胜诉的理由仍有颇多争议,但该案在明确温室气体属于《清洁空气法》的调整范围、拓展气候变化公民诉讼原告的诉讼资格以及确立公民诉讼可以促进政府采取减排行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简介:201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Glob.-TechAppliances,Inc.v.SEBS.A.〔1〕一案中确立了"故意无视"(willfulblindness)原则,认为在专利间接侵权中,即使引诱人没有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已经认识到直接侵权行为的高度可能性,而且通过自己的积极行为避免自己实际知道,那么仍然要承担引诱侵权责任。在传统引诱侵权中,一般要求引诱人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引诱直接侵权人才会构成引诱侵权责任,而故意要求引诱人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即使被告没有明知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其行为的应惩罚性与故意引诱并无区别,仍应构成引诱侵权。我国在专利间接侵权领域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故意无视"的情况在我国应当被视为间接故意,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下,行为人依然要承担专利教唆侵权责任。
简介:美国作为最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与那些明确体现产业政策的国家——日本和欧洲国家对照,美国几乎从未在官方文件里出现产业政策,而且长期以来,对产业政策持抵制态度。但它不意味着美国没有产业政策,或没有体现产业政策及其各种政策措施的内容的文件或规章。美国产业政策是事实上的产业政策,被称为"播撒了产业政策的种子",其立法受国会和预算法的制约,且聚焦科技政策或产业技术政策。另一方面,反托拉斯法作为经济宪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两种制度是以反托拉斯法为主线,产业政策立法为辅线,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和发展,最终在动态效率上的交集,实现了以动态效率(创新定位)的美国产业政策立法与反托拉斯法之间的融合。
简介:反垄断法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被誉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或"经济宪法",是各国维护自由而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促进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并最终增进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政策,则是政府管理国家微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制定和实施影响垄断和市场势力的政策,打击、遏制垄断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美国对其反垄断对外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展了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打击了国家卡特尔、开展了国际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该政策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实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