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60年立法走过的历程,跟整个国家的命运一样,可以分为两个30年、两个时期和两个三个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的前30年,为改革开放前时期,我国的立法工作走过了初步探索、初步发展和停滞挫折三个阶段。后30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立法工作也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1979年至1992年为快速恢复发展阶段。第二阶段:1993年至2003年2月为深化充实阶段。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为完善形成阶段。总结新中国60年来立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立法,主要成就是: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立法体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机制;基本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立法积累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包括:必须坚持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追求;必须坚持与改革开放相同步;必须坚持继承、借鉴、创新相结合:必须注意选择恰当的立法策略。今后,我国的立法会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从构建型立法向完善型立法转变;二是从速度型立法向质量型立法转变:三是从以单项立法为主向以法典化立法为主转变;四是从较多使用授权立法向直接立法转变。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实施至今已有25年。对《海商法》进行全面修订,已成为业界共识,但仅从理论价值和制度规范层面进行研究,尚存不足。对自1992年11月7日《海商法》颁布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止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30375篇海事海商纠纷案件裁判文书予以实证研究,就《海商法》实施以来的司法适用情况,特别是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一般性民商事法律在海事海商纠纷案件中的司法适用情况进行分析,揭示《海商法》在司法适用中出现的"虚置化"现象,探讨该现象背后的原因,为《海商法》修订提供司法依据。
简介:1992年4月,一位年逾花甲的老者Z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我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Z在向我提供了几份自行收集的书证后,陈述了如下一段经历:1957年,Z在F市某区担任党委秘书期间,与邂逅相遇的X县教师S有过几天恋情。不久,Z因家庭出身问题被定为“不纯分子”清洗回乡,接着又被遣送闽北山区某农场劳动教养,从此与S无联系。十年后,Z与S在F市相遇,此时的Z被解教后流落社会,以卖苦力为生;而S正与丈夫闹分居。二人叙起旧情,遂草率同居,三年间生二男,后Z得知S早在1954年已婚并生一男,1957年离婚后又与一茶场工人有染,1962年与前夫复婚又生一女,至今与前夫关系尚未解除。Z认为S对其隐瞒了婚史,二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