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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认定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处罪犯贾某有期徒刑11个月.2013年12月2日晚上10点多,在北六环昌平区高教区出口附近,贾某纠集同伙驾驶奥迪A6轿车撞向明某驾驶的大货车.贾某暴力威胁明某,最后敲诈得300元人民币.2013年12月8日、11日,贾某又在北四环望和桥附近、北六环孟祖桥附近,先后两次制造类似“事故”.

  • 标签: 奥迪A6轿车 货车 碰瓷 敲诈勒索案 有期徒刑 昌平区
  • 简介:近年来利用交通工具进行“瓷”犯罪的情况屡有发生。对于“瓷”犯罪行为的定性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领域都颇具争议。“瓷”在北京方言中的原意是故意与别人发生碰撞、摔物,借以讹诈他人的行为。近年来出现的“瓷”多是借助汽车故意与他人相撞,以讹诈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此种犯罪的定罪理论界观点不一,各地司法机关的判例也不甚一致,争议较大。笔者认为根据不同情况,“瓷”行为可以构成以下犯罪:

  • 标签: 犯罪行为 碰瓷 定罪 他人财物 交通工具 司法实务
  • 简介:长期以来国内航海界和海商法界基本上将国际海上避规则作为技术规范看待,而忽略了该规则具有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双重性质。实际上该规则的法律规范性质比技术规范性质更为重要。忽略国际海上避规则的法律规范性质导致了一些不良的后果,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该规则的解释存在不少差错。由于这些差错很久以来就存在于国内海运院校的船舶避教材和国内的

  • 标签: 避碰规则 船舶避碰 交叉相遇 法律解释 能见度不良 航海界
  • 简介:4个多月的时间里,一辆车牌号为晋A51E65的黑色奔腾轿车就出了56次事故。平均两三天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辆车怎么这么“倒霉”?

  • 标签: 交通事故 碰瓷 故意 车主 车牌号
  • 简介:早前,在广东打零工的刘某、邓某与绰号“三哥”的男子商定要以瓷手段捞钱,2015年1月13日中午,三人驾驶租来的别克小轿车从广州来到广西荔浦县修仁镇旁的马路上,由刘某骑单车在路边等着,邓与“三哥”则开车阻挡并逼使路经此地的一辆挂贵州车牌由宋某驾驶的大货车减速,刘某趁机骑单车靠上去假装被撞跌倒,

  • 标签: 碰瓷 逮捕 荔浦县 小轿车 驾驶 单车
  • 简介:最近,江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扬州45岁的企业职工老王在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告赢了又一起“劳动维权”官司,完成了他从2008年开始,先后换了近20个单位,将不守法的第15个老板告上法庭并第13次胜诉的“职业维权”诉讼。

  • 标签: “维权” 职业 劳动争议案件 跳槽 碰瓷 法律
  • 简介:法律的结构理论是凯尔森纯粹法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注法律秩序与法律规范以及诸法律规范间的关系。法律的结构理论以法律的规范性为前提,其试图通过法律的个别化理论回答"何谓法律"这一问题。凯尔森将法律的结构划分为静态结构与动态结构:前者体现诸法律的不同规范作用,其中尤以"命令"和"制裁"最为典型;而后者则反映了法律的创制和适用过程,令诸规范依效力链条构成一个整体。通过比较凯尔森的晚期作品与其他学者对于法律结构问题的论述,能够发现纯粹法理论若干独特之处及其两种结构理论日渐融合的趋势。

  • 标签: 法律的结构 静态结构 动态结构
  • 简介:“车辆瓷”行为由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在刑事法的视野下,“车辆瓷”行为作为当今新型犯罪现象,对其究竟应该如何定性,值得我们深究。根据“车辆瓷”行为手段方式与作案时空的特殊性,结合现有刑法理论中的罪数理论,“车辆瓷”行为应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敲诈勒索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 标签: 车辆碰瓷 定性 危害公共安全 敲诈勒索
  • 简介:中国海商法协会内河航运法规委员会、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中国航海学会内河港航监督专业委员会于1991年12月6日至8日联合组织召开了贯彻《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内河避规则》(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规》)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江、黑龙江、珠江水系的有关港航

  • 标签: 长江航务管理局 安全管理条例 中国航海学会 内河航运 内河交通 珠江水系
  • 简介:交通瓷行为可分为无中生有型和颠倒黑白型两种类型,前者的不法集中体现于索财行为,而后者的违法性同时表现在索财行为和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上。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是否足以与四种危险方法相当。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索财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欺骗的内容与程度、索取数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胁迫行为等因素。在被害人交付财产的场合,若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能为其索财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正当依据,索财行为构成诈骗罪;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标签: 交通碰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