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论语·阳货篇》记载孔子谈诗(指《诗经》,下同)的一段话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又《泰伯篇》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中关于“诗可以兴”“兴于诗”的“兴”义,古今学者多有分歧。“诗可以兴”的“兴”,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曰:“兴,引譬连类。”朱熹《四书集注》曰:“感发志气。”“兴于诗”一句的“兴”,《集解》引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现代学者对“兴”的解释也不尽一致。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对“诗可以兴”的“兴”义,采取朱熹的解
简介:<正>众所周知,世界上不同地方的古代民族对中道一中庸思想的崇仰,有许多相通之处。日本学者、比较思想家中村元博士就曾指出过这一人所共知却又难以究明的思想史实,认为:“中道一中庸之类的道德观念在印度、中国和希腊,差不多在同时得到了许多哲学家的提倡,这不能是偶然的一致,其中一定有某些原因。”(《比较思想论》第219页)就中国而言,近世从比较思想的角度注意到中道一中庸思想的学者,当推王恩洋。他在四十年代中期曾撰文号召人们研究中、西、印思想史上的中道一中庸问题,认为“此一问题,实中西伦理学上一极重要问题也。方今世界大通,中西学说理应比较研究,以观其异同,判其优劣,而定其去取。”(《中西伦理学上“中道”之讨论》,载《文教丛刊》第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