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几年,欠税成为税收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一、产生欠税的主要原因(一)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由于亏损而无力交纳税款。企业出现亏损,有的属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有的是受整个宏观经济影响,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1.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使产品的生产量下降,销售额减少,影响利润,造成亏损。2.由于市场影响,企业产品大量积压、滞销,直接影响资金周转,造成企业亏损。3.企业耗用原材料提价,而产成品不提价甚至降价出售,这对于一些既不能停产、短期内又不能转产的企业来说,企业本身承受消化不了,必然出现亏损。(二)相互拖欠货款,回款不及时造成欠税。相互
简介:目前,全国性的清查预算外资金的工作正在广泛深入地进行。要使清查工作搞深搞透,取得良好的成效,检查方法十分重要。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对照法规检查法地方、部门、单位征收的基金、集资、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明确地规定了其征收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如财政部门征集的专控商品附加费就分别不同种类,不同的购置金额,规定了不同的征收比例。国家允许的收费部门、单位还必须持有由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等。因此,在具体检查过程中,可以事先取得审批部门对征收范围、项目和征收标准等批准文件,对照执收单位征收执行的实际情况,验看《收费许可证》,查明执收单位是否存在擅自立
简介:<正>做过材料会计的人都知道,材料核算繁琐,工作量大,手工核算不仅慢而且容易出错。实行电算化,可以使会计人员从繁琐的手工核算中解放出来,并做到及时、准确。但是目前多数会计人员还不会进行电算操作,在目前过渡阶段,必须协调好传统核算方法与电脑核算之间关系,既照顾到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习惯与经验,又帮助他们摆脱繁琐的核算工作,发挥电脑的优势。一、传统的核算方法不必改变。以材料采购核算采用抽单法,按计划成本核算为例来说明:供应部门无论以何种形式采购,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填制收料单一式四联予以收料(第①联存根联,第②联收料联,第③联代帐联,第④联付款联),然后将银行结算凭证(转帐支票存根或其他)联同收料单第③④联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第③联抽存代替材料采购明细帐。仓库收料后,根据收料单第②联登记材料明细帐,并在第②联上填写计划单价。月底,材料会计到仓库稽核后,将第②联带回财务部门,并与抽存的第③联相核对。相符的即表示款已付,料已收,有第③联无第②联,表示款已付,料未收,即在途材料;有第②联无第③联,表示款未付,料已收,即暂估材料。然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这就是材料采购的传统核算方法。
简介: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现状及加强管理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资产的数量和质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对于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就是指国家交给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财产和政府为实现公共职能而建设的公用设施、公共工程以及其他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处于公共服务领域中经济资源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
简介:<正>笔者曾在《安徽财税报》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发表过一篇《偷税和偷税罪》的小短文。事隔两年后,想就这个问题再谈自己的一点看法。一、偷税应该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01条对偷税的定义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为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63条对偷税的定义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