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今世界,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人力资源进行的开发与管理。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能培养和造就人才,充分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发挥其作用,更好地实现员工的价值。只有这样,一个企业才能有活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要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实行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和解决国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入手,在国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人力资源部门职能转变、绩效评估体系建立、人力资源重组优化、人力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寻找相应的对策,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企实际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对策。
简介:20世纪90年代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了强劲势头,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更为迅速,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欧盟东扩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南扩。非洲国家也提出了在2028年建立非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目标,以实现非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和事实都表明,全球一半以上的贸易量都是在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的成员之间展开的,而国家间正常的对等互惠关系正在被排斥。亚洲已经普遍认识到未来亚洲的经济增长点来自本区域内部,亚洲各国间的互补性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发。目前亚洲内部存在着在东盟、南亚经济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框架下层开的次区域合作和多个双边FTA体制,但是这种合作主要产生于临近的地域联系,各成员在要素禀赋和经济结构上大多趋同,因而也就限制了彼此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在更为广泛的亚洲层面上,各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将产生巨大的利益联系。因此,亚洲国家需要一个包涵更多国家和更多渠道的合作机制。在展望亚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远景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几个正在运行和酝酿中的FTA,以及各相关经济体和组织,着重对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的路径进行了研究。
简介: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根据SCM协议第4条第7款,WTO成员国有取消非法补贴的义务。由于这是国际公法下的责任,必须考虑《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CLT)第27条的规定。VCLT第27条规定,“成员方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做为自己不履行协定的借口。”上诉机构遵循这一国际公法基本原理做出的令人信服的判决称:“一成员国……毫不延迟地取消禁止性补贴的义务,不受成员国宣称的国内法下合同义务的影响。同样,成员国取消禁止性出口补贴的义务……不受私人宣称的按给予禁止性出口补贴的法律规定所负合同义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