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于2000年10月成立后,在省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各主管部门和广大离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实施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工作中,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把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作为政治责任,视离休干部为亲人,在时间紧、业务新、责任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尽职尽责,确保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按时、足额发放。一年来,工作从开始的手工操作到现在的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管理,保障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实施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