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比较法研究百期之际,蒙王泽鉴先生厚爱,截获先生一宏篇大作“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篇”。展卷拜读,为其立意、方法、内容和资料慨叹观止之余,亦为今日大陆民法学和比较法学界得一大文窃喜也!不揣冒昧,敢说此文乃该领域鲜见之精湛作品,足可为今日明日法律人治学之范式。就其立意而言,此文绝非就题论题,而是用意高远,不啻在探讨研究具体法律制度原理,更在阐释一种世界观和人文思想,展现一种治学境界,指引一种治学路径。就其方法而言,不仅以理论教条论述之,更以司法判例实证之;不仅有大陆法律分析,更有英美法律概括;不仅对当下问题进行发掘,更对未来问题予以展望。此文既可为比较法学方法的一种示范,又可为民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一种指引,比较法学和部门法学在此文中得到可谓完美的结合。就其内容而言,大陆有关人格权讨论既久,然深刻者少,而对隐私权如此深入、缜密和充实且有历史感、时代感和立体感之著述至今未见。读之豁然开朗,悟之别有天地。比之时下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学术讨论,一望可知深浅,静心研读,必可从中获得良多启发。就其资料而言,远近中外,学说判例,信手拈来,左右逢源,千丝万缕,抽丝剥茧,恰似天地经纬尽在股掌把握之中。治学之如此大气潇洒,细致严密,非一日之功可得,非大家所不能也。感佩之间,谨将此大文一无保留分期献之以飨法学界同仁。此乃本刊百期之荣幸,亦为本刊百期之厚礼。
简介:所有权自由与所有权限制之间应求取合理的平衡,民法以所有权自由保障为基点,为协调所有权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做出了相当多的规范努力。不过,北京市拟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进行论证从实质上看可能会涉及抽象的立法权是否侵害所有权自由的问题,对此,民法无力也不能提供评判该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与否的判准,更甭论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了。此项作业已逾越了民法的功能限度。在现代法治社会,解决该问题惟有诉诸宪法之一途。作为规制国家公权力运作的根本大法,宪法以约束公权力及其活动成果为要务,适宜于承担对立法权进行合宪性控制进而保障法治的重任。对于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立法措施是否合法与合理,可透过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加以判定。考量到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立法对所有人机动车使用自由限制的严重性,这一措施难以通过比例原则的检视而具有合法性。
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内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内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内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简介: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新罪和扩大原罪名的方式将某些治安违法行为予以了犯罪化,这为刑事制裁此类治安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刑法关注人身危险性因素。但对治安违反行为犯罪化的过程中,需要兼顾保障人权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对那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公民切身利益危害比较严重的治安违法行为可以适度犯罪化,对于那些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违法行为则需审慎。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治安违法行为适度犯罪化过程中,构建轻罪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为核心的互相配合的制度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治理这些轻微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