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国家工作人员在刑法适用中几种特殊情况的理解与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贪污、受贿犯罪主体的演变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1979年刑法对贪污、受贿罪主体规定,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两部法律对贪污、受贿罪主体的规定从内涵到外延都是一致的。(2)以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为标志,把主体扩大为国家、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人员,
简介:他们站在广场边上。男人穿着牛仔裤和系带的休闲皮鞋,黑色衬衣外是浅灰色的马甲,长带的摄影包很时尚又并不肤浅地在他腰侧显示着他的外来者身份。他理着平头,不是那种可以用英俊与否来衡量的男人,他低头望着女人时微躬的高大身材蕴藏着弓一样的张力。女人看起来比男人年龄稍大,头发是栗色的,长裙是亚麻色的。她的脸比较瘦,裸露在空气中的双臂却白嫩丰满,像用纱布控制形状的豆制品。女人的鞋后跟像一枚倒立的长钉,这使她即使站立时都有一种弱柳扶风般的惊险之美。男人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于女性的经验,目光始终盯着女人的眼睛。女人摇着头:"想不到,真的想不到。"她这样感叹倒不是为了掩饰慌张,她确实想不到男人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城市。男人也学着她的样子开心地摇着头:"想不到你比你说的漂亮多了,我以为只有丑陋的女孩才会说自己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