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34 个结果
  • 简介: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对山东省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的耦合协调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为中度耦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依赖关系,并且二者相互作用中耦合协调度逐渐趋好。同时,针对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协调发展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最大化协调效应。

  • 标签: 农业保险 农业信贷 熵值法 耦合协调
  •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的保险学专业设立于1993年,1998年专业目录调整时并入金融学专业,2003年又恢复。恢复保险专业后,从2003年至2009年,该专业蓬勃发展,连续培养了7届毕业生,每届80多名学生,还设立了保险专业硕士点。自从2010年学校实行经济学大类招生、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政策后,很多家长和学生认为学保险专业都要卖保险,因此,选学保险学专业的学生寥寥无几。

  • 标签: 河北经贸大学 保险学 SWOT分析 财经大学 学生自主 保险专业
  • 简介: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虎林县保险公司1989年在当地两个农场的5个连队试办了大豆种植成本保险。1989年共承保大豆2.15万亩,保险费收入7.53万元,支付赔款2万元,赔付率为26.6%。

  • 标签: 大豆种植 保险公司 以收定支 试办 林县 保险费收入
  • 简介:信用保险与中小企业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为进一步提高当前转型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信用在中小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所能发挥的风险保障与资金融通功能,国家有必要从信用保险机制完善发展到信用制度建设。

  • 标签: 信用保险 中小企业 信用制度
  • 简介:近年来,随着二手车交易增多,二手车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车辆过户导致的车险退保投诉不断增多,日益成为车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近期,笔者就大连地区的二手车保险退保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从法律角度分析了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 标签: 二手车交易 大连地区 退保 法律视角 保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简介:中国各区域之间不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使得全国保险业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区域特性,同时也使区域保险监管政策重点存在阶段性差异成为可能。本文通过对青海寿险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和青海寿险市场发展现状的研究,提出青海寿险业发展正处于一个“爬坡筑阶”的阶段;同时针对该阶段特性,本文提出并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青海寿险监管的目标定位是什么、为什么要选择这些目标以及如何实现青海寿险效益监管的目标?

  • 标签: 寿险 区域 监管
  • 简介: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普通百姓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汽车消费市场极速壮大,我国汽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据我国公安部交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我国近5年来机动车年均增量1500多万辆;同期,我国小型载客汽车达1.17亿辆,其中私家车达1.05亿辆,占90.16%,与2013年相比增长19.89%。

  • 标签: 台湾地区 反欺诈 汽车保有量 中国 理赔 车险
  • 简介: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问题一直是谈判双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保险服务贸易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有些国家如英国对外贸易顺差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产品服务的出口,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巨大前景。

  • 标签: WTO 中国 保险市场 法律监管 对策
  • 简介:人寿保险因其特殊性质而存在现金价值概念,投保人对寿险保单现金价值的请求权属典型的财产权。当前司法实践中,现金价值是否为扣押禁止财产、投保人的债权人能否就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申请强制执行问题乃实务界所关心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立法规制的角度对人寿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可执行性、如何执行问题进行论述,

  • 标签: 人寿保险合同 现金价值 立法规制 《保险法》 介入权 受益人
  •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 标签: 投保欺诈 合同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 不可抗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