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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当多数大学生只是把微信、微博、QQ等当成通讯与娱乐工具的时候,一些大学生却以其为平台做起了微。大学生微商群体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基于浙江得天独厚的微发展资源,对高校大学生微商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大学生 微商 现状
  • 简介:主体是我国商法中较为重要的理论,但是,由于我国实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对主体的解读依旧是典型的民事主体的解读,这导致了实证层面的无序和混乱。本文希望通过对国外商主体的认定标准的解读,分析我国对主体的认定标准,以此来探寻实践中的复杂形态。

  • 标签: 商主体 认定 标准
  • 简介: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微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呈现出来,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通过2019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为《电商法》),微终于不再成为法律盲区,而开始受到一定的法律规制。但微的法律性质依然存在疑问。本文致力于通过研究主体的登记制度,确定微的法律性质,即微究竟是民事主体还是主体。

  • 标签: 微商 商主体 民事主体 商事登记
  • 简介:是成才的重要因素前不久。接连发生的几起学生跳楼自杀事件.让教育舆论场蒙上一层阴影。在武汉.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多次失利.某职业学院大三男生坠亡,遗书写在准考证上,向其父母道歉;在湖南道县.某中学高二女生跳楼自杀死亡.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这名女生应系过于在乎学习成绩,压力过大,进而选择轻生;在四川自贡,一名初二男生从教学楼7楼坠亡……

  • 标签: 逆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培养 孩子 自杀事件 职业学院
  • 简介:摘要:在2011年大选中反对党的进展以及执政党、反对党和选民所表现出的选举理性,表明新加坡的政治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治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尽管新加坡仍具有威权主义的体制形式,但是其政治发展却表现出优质性民主的特质,这表现在民主化过程稳定而有序,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较高,充分实现了体制所规定的民主权利,尽管其民主仍有待于发展。政治转型较晚而在权威主义体制内把民主发展到较高水平的原因是由其民主的主客观条件较为成熟、政治精英与民众共同推动民主化进程以及政治体制制度化水平较高等因素决定的。

  • 标签: 新加坡 2011年大选 政治文化 政治发展 民主化
  • 简介:'微'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主体,不同于传统B2B(BusinesstoBusiness)或B2C(BusinesstoCustomer)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卖方,准入门槛更低,交易的发生更加隐蔽,由此也带来了税收征管上的难题。本文将以这种特殊的电子商务行为为落脚点,分析其可税性以及税收征管的难点,提出对'微'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微商 税收征管 立法建议
  • 简介:按照全省优化营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朝阳市公安局要把优化营环境作为全警工程,全局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朝阳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和人民群众90条新举措》,建立完善'七个机制',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亲、护、惠'的效能和水平。一、以优化营环境为己任,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一是建立营包保责任制。认真分析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对重点市场、商场、公司实行层级包保责任制,形成

  • 标签: 优化营商 大力优化 完善机制
  • 简介:在2017年法国大选中,法国社会党不仅失去了执政党的地位,而且在左翼中的领导地位也受到多重挑战,发展前景令人担忧。法国社会党的失败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党内分裂、领袖危机、初选的失控以及政党联盟的脆弱是导致选举失败的直接原因,而欧洲社会民主党长期以来在意识形态、组织建设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积累的矛盾是更深层次的制度性因素。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以为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很多有益的启示。

  • 标签: 法国社会党 2017年法国大选 党的建设 法国左翼 欧洲社会民主党
  • 简介:比利时警方于近日对全球最大的水泥生产商法国拉法基集团位于布鲁塞尔的分公司进行搜查。2016年,拉法基集团被法国媒体爆料涉嫌“间接资助”叙利亚的恐怖组织,其中就包括“伊斯兰国”。

  • 标签: 恐怖组织 生产商 法国 搜查 水泥 资助
  • 简介: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为沿线各国跨境电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但跨境电在发展的过程中,现有针对其进行调控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同时,基于'一带一路'带来的长期性合作预期,跨境电交易主体之间通过签订长期合同以节约交易成本的情形也越来越普遍,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没有针对长期合同进行专门调整的条款。因此,通过软法对跨境电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制既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更具有长远的意义。

  • 标签: “一带一路” 跨境电商 软法
  • 简介:我国当前面对网络犯罪的多发,对提供中性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的刑事处罚呈现扩大化趋势,不仅实现了对网络服务中立业务行为未必故意的全面处罚,还形成了共犯正犯化的处罚逻辑,更有偏向刑事化判断的思维逻辑。这种处罚逻辑,无不与网络犯罪的异化、扩大解释、无前置法等因素有关,但却多有违背罪刑法定与法治原则,影响了网络服务商业务的正常运行。中立帮助行为在德国实务与理论界讨论近一百年,其主要内容多从主观故意方面认定。在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对网络服务中性业务的处罚上,有偏向于限制处罚的趋势。为了兼顾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与网络服务的正常业务,对于网络服务的中立业务行为,只有制造不容允风险才能归责,并且不同类型网络服务的行为容许风险应有所区别;在主观故意上应坚持网络服务的主观确知,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推定规则进行认定。同时,网络服务具有提出信赖原则、合理使用、安全港条款等抗辩事由的权利,阻却违法。

  • 标签: 网络服务商 中立行为 犯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