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以个体经济、公私合营和个人承包等经济形式为补充的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竞争和价值规律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样情况下,反映到人们的心理和道德观念上,会不会产生个人主义、利已主义的道德意识?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准则适应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个人主义道德体系能不能同共产主义道德体系和平共存,或者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合法的道德层次看待?这些问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确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这里我提出一些个人想法和大家共同讨论。
简介:<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当前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给人们的生活、思想观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就青年的婚姻道德观来说,也出现了更新的趋势。第一、婚姻目的,由“传宗接代”型、“养儿防老”型向“爱情型”转化。在我国,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婚姻目的一直比较突出。这主要是婚姻“将会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经济改革,观念更新,青年的婚姻目的正在向“爱情型”转化。据抽样调查统计,青年以爱情为目的建立的婚姻关系,一般说在城市占30%左右,在农村占15%左右,并在日益增多。就是原先经济发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