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股份制企业过去执行的会计制度系财政部、国家体改委于1992年5月23日印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会计制度)。新的行业制度出台后,财政部于1993年6月7日印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旧制度中的有关会计科目作了调整,后来财政部又陆续印发了如《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等会计处理规定,相应地增设了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会计科目。最近,财政部又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该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就新旧会计制度的核算作一比较。
简介:<正>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内和境外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均须聘请相关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并相应作出帐务处理。本文仅对固定资产评估后如何进行帐务处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固定资产调帐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和负债调帐相比,比较复杂。因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原帐面数有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经资产评估后有重置完全价值、净值并计算已提折旧。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接触了解到,企业对其调帐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企业原帐面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同时调整;另一种是企业原帐面原值不变,只调整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明确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一般应将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同当月份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属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加当月份工资、薪金,减去当月份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份工资薪金加上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减去当月份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