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简介: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计划安排,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江西、福建和云南三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林业部以及三省人大、政府和所到市县有关林业建设和森林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深入到林区察看了速生丰产林建设基地、防护林带、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7年10月31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