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应性治理通过边学边做,针对各地方的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生态系统、地方知识文化等基本特征,基于一个动态、自下而上和自组织的过程不断测试和修正制度安排与知识体系,形成一个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循环过程。通过内蒙古3个地区案例的对比分析研究,基于对其气候变化风险和社会脆弱性的评估,发现其在气候变化影响下形成的不同程度的社会脆弱性正是源于不同的草原利用机制和基于此的社会合作机制。正是因为3个案例地的牧民有着不同的社会资本和社会记忆,所以他们面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有的牧户可以依赖于社会资本移动牲畜来渡过难关,有的牧户则可以在嘎查范围内重启社会记忆,通过合理安排草场利用和移动牲畜提高自身的抗灾能力,而有的牧户则只能通过买草料独立抗灾。这样不同的结果有力证明了适应性治理在提升这些地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方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地区层面引入适应性治理,可以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有利于自然、社会及管理的多学科协同,与“未来地球计划”的协同设计、协同实施和协同推广理念不谋而合,是“未来地球”思想在气候变化适应研究中的实践。
简介: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及森林退化的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重要议题。从该公约的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1)以来,各缔约国就此议题提出了各自的观点,除在方法学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外,在激励机制和毁林纳入清洁发展机制(CDM)与否上也存在分歧,巴西、中美洲及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基金的方式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发达圈家却更倾向于CDM市场机制。结合中国森林管理方面的现状,分析了中国在此议题上可能受到的影响并提出了谈判的对策建议。
简介:本文首先对中国PM2.5和近地面臭氧浓度的观测进行了简要的综述;并利用2010-2013年全球对流层臭氧的卫星观测数据给出了对流层臭氧浓度在全球和中国地区的分布特征,其平均值分别为29.78DU和33.97DU.然后,利用一个气溶胶大气化学-全球气候双向耦合模式模拟了中国地区PM2.5的浓度分布和季节变化,其年平均值为0.51×10^-8kg/m^3.在此基础上又分析了5种典型气溶胶对PM2.5总浓度在不同季节的贡献.结合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AR5),讨论了气溶胶和温室气体及其前体物的排放与辐射强迫的联系,以及减排大气臭氧前体物和气溶胶颗粒物质(PM)对气候变化的可能影响.指出减排臭氧前体物对气候的影响还不完全清楚,对短寿命的温室气体和黑碳气溶胶的减排是一种短期(未来50年)的辅助措施;为了保证全球平均温度增长不超过2℃,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仍是我们需要坚持的长期战略.短期和长期的减排战略对于保护环境和减缓气候变化都是至关重要的.
简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21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巴黎协议》之际,法国农业部提出了“千分之四全球土壤增碳计划”,随后被UNFCCC宣布正式启动。本文分析了该计划的背景与土壤固碳技术要求及其对中国固碳减排和气候变化外交的可能挑战。考虑到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高,土壤碳库和当前固碳速率较低,而且预估的固碳潜力不确定性较大导致固碳目标设置困难,建议中国暂缓加入该计划,并可基于中国农业废弃物炭化技术可以达到较高的固碳减排效益,提出以生物质废弃物治理为中心的农业能源-土壤-肥料一体化减排增碳计划,主动应对新的气候变化减排外交,推进农业减污减肥减排的生态文明建设。
简介:2016年10月制定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将三氟甲烷(HFC-23)纳入了其附件F第二类管控物质名单,并要求缔约国自2020年1月1日起以缔约方核准的技术对HFC-23进行销毁。伴随中国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原料用途需求增长,其副产物HFC-23的产生量呈上升趋势,尽管HCFC-22生产工艺不断优化,HFC-23的副产率逐步下降,预测2050年HFC-23产生量将达到2.47万t(或365.56MtCO2-eq),2020—2050年HFC-23累计产生量约56.3万t,折合约8332.40MtCO2-eq。截至2015年,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减排专项的资助,中国以焚烧分解技术销毁HFC-23累计54585t,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这一减排也花费了巨额资金投资焚烧设备和支付焚烧运行费用,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浪费了氟资源。研究显示,HFC-23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是可行的且中国相关技术专利正在逐步增加,鼓励和推进HFC-23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是消除HFC-23排放可行的技术途径,也是未来中国加入并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键的技术路线选择。
简介:由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活动产生的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是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速度的重要途径之一。1997—2001年,经历了长达4a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了第一承诺期附件一国家利用LULUCF的规则。2008年开始,国际社会开始磋商第二承诺期附件一国家如何利用LULUCF活动的规则。主要缔约方就第二承诺期LULUCF规则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发达国家的观点主要包括提高开展碳汇活动的积极性、降低LULUCF规则的复杂性和减少成本、增加《京都议定书》3.4条款下的合格活动等,其目的是在第二承诺期能够利用更多的碳汇完成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主要提出要系统地考虑土地利用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CO2的吸收。最后,针对附件一缔约方在第二承诺期利用LULUCF活动规则,提出了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