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世界全球化永不停歇的步伐中,人类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并且逐渐超出了国际界限,人权的保护也因而越来越需要国际援助。'保护的责任'理论虽然对人道主义干涉进行了框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道主义干涉对国际社会造成的紧张氛围,但这一理论仍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拓展。'保护的责任'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相悖之处,不仅是该理论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根源所在,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担忧所在。因此,国际社会在履行保护责任时,一定要以和平与安全问题为先,尽可能多地使用柔性方式,而不是进行武力干预。本文从'保护的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论及其具体适用标准以及当下我国应采取的态度和对策,探析了'保护的责任'的内涵与外延。
简介:诞生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并逐渐为司法解释所吸收和肯定的终结本次执行制度,在让难以执行案件退出执行的同时,面临执行名义所载之请求权并未完全实现而退出正当依据何在的尴尬。只有建立执行信息平台,真正解决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规范透明标准,辅之以多种预防和惩罚配套法规,才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认可和信用,破解'内终外不终'的怪象,让浪费在'执行不能'案件的司法资源,配置到能让司法发挥效能的执行案件中去。
简介:人原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物。当人作为一种纯粹自然存在时,他并不比其他动物种群拥有更多的优越性。只是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提高,人才从自然界中分离与提升出来,成为文明人。文明是生成的,也是发展的,文明的生成与发展表现为对自然状态的疏远与游离的过程。在文明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规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文明也是被规范出来的,没有规范就没有文明。文明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社会规范,但并不是任何性质与形式的规范都能无条件地促进文明的发展,因为社会规范也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社会规范的制定与确立既要符合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要求,也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简介:《论犹太人问题》在政治国家确立、市民社会解放的新时代背景下重新审视宗教问题。与基督教超越尘世的性质一致,政治国家超越于市民社会之上,实现了作为抽象的普遍性的基督教精神,并使现实的个人提升为抽象的类存在即公民。马克思认为,与此相反,自私自利的犹太教精神在失去了普遍性的市民社会中得到实现,而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并沦为缺陷定在的私人则成为犹太人。市民社会作为犹太精神的实现,只有在基督教世界,即实现了基督教的政治国家中才能得到实现,因为基督教、政治国家的实质是抽象的普遍性即二重性:普遍性从现实中分离出来并成为抽象,使现实变成缺乏自身普遍性的缺陷定在,同时作为一种现存的东西与缺陷性定在相并列,在现实生活和个体身上完成二重性。扬弃宗教的根本,是扬弃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