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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文学史上,有些作品是因为被读者反复阅读而成了经典,有些则是因为先被经典化,才吸引了更多的读者去阅读。平心而论,莫言的《檀香》应该属于后者。随着十多年来新作的不断涌现以及莫言本人的笔耕不辍,这部出版于2001年的长篇小说本来只在文学圈内被人提及,它曾经在社会上激起的轰动效应,也远不如作家本人最具争议性的作品《丰乳肥臀》。然

  • 标签: 莫言 生死疲劳 诺贝尔文学奖 经典化 讲述方式 汪洋恣肆
  • 简介:对符合数罪并罚的被告人应当依刑法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顾某新犯的破坏监管秩序罪符合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顾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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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元丰五年(1082)壬戌,苏辙《次韵陈师仲主簿见寄》言:“朽株难刻画,枯叶任凋零。旧友频相问,村酤独未醒。山牙收细茗,江实得流萍。颇似申屠子,都忘足被。”孔凡礼《苏辙年谱》谓:“末云‘颇似申屠子,都忘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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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是在不法类型判断基础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定位明确,判断严谨。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往往被混入免责事由之中,定位游离,功能弱化。要对正当化事由进行刑民关系考察,在民法上就必须切割“违法性’’与“过错”。对于“明定’’的正当化事由,在解释论上要尽可能消解民规范冲突以维护其“互通性”。就“续造’’的正当化事由而言,效力局限于其被认定的法领域,并不当然在其他法领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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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辩护一度是律师施展才华和出名的捷径。许多名律师就是因为一起成功的刑事辩护而一举成名。但自从《刑法》《刑诉法》修改之后,律师对刑事辩护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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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刑法对非法经营罪采用“空白罪状 +兜底条款”的罪状设置形式,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抽象性,使其能够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但却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在处理这类犯罪活动过程中的诸多不明确性。 2019年 10月,新颁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非法放贷行为依兜底型非法经营罪1 定罪处罚,改变了过去刑法对于非法放贷行为规制不明确的尴尬境地,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但在司法实践中,以兜底型非法经营罪论处非法放贷行为的适用问题,仍待进一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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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冯书凯在北京经营着一家高尔夫球专卖店,专门从事二手球批发。在发现"湖中球"这一生财之道后,冯书凯首先买通了北京万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保安员张永永和张伟,答应每捞一个球给他们一块钱。球都是由球场统一处理,不许外人打捞,且球场是封闭的,有保安员巡逻,如果不串通保安员,很难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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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属于财产。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后,罚金的适用范围大大地扩大,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高,成为一种仅次于自由的刑罚种类。在司法实践中,罚金被适用的数量和比例也随之大幅度提高,其在惩治犯罪中的作用也日显重要,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惩治犯罪提出的新要求,适应了刑罚发展的世界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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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孔子德观承前启后。与前人不同,跨越运象以思阶段,形成完整的形上体系;同时又统领后来者,后儒在德之"神"、之"形"上都在沿用、传承孔子之所创。表达方式上,孔子首创直接对比方式,将德、直接对比,更利于观点的表达、理解和接受,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便是缺少类似于此的精炼表达和内容阐释;孔子还开了从心理层面诠释德主刑辅的先河,增强了德主刑辅观点的可信度,当下中国道德建设亦应重视伦理道德的心理属性,切忌按经济操作手法来建设道德;最为主要的是孔子在德与之间植入了"礼"这个制度性规范,通过礼这个"制度"来保障道德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中国封建社会悠久而成功的德治典范便是归功于此,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也应借鉴于此,将"德治"的软实力通过"德制"这个硬措施来保障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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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父亲开电动三轮车载客与他人争抢乘客,儿子到场后不由分说殴打他人获。近日,经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今年2月,在磁县中盛广场门口,葛某父亲开着电动三轮车,与樊某的出租车在争抢乘客时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后葛某父亲给葛某打电话说自己在中盛商场门口被打,嘴唇被打流血。葛某听到后,拿着一根橡胶棒来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用橡胶棒朝樊某头部、肩部连续击打十几下。经鉴定,樊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后葛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葛某与樊某达成民事调解,取得樊某谅解,且有自首情节,磁县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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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由和财产虽然都是被告人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但是二者有着不同的功效、目的和作用,两者不是简单的加减关系,也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二者之间不能易科;为弥补行政“追缴”、“没收”而适用财产的做法,无论是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违背了法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应排斥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财产,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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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又一高峰,也是当时世界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封建朝代。与前代相比,宋代的城市已经不仅是政治的堡垒、军事的据点,而且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北宋汴京开封府有31个镇、西京河南府(治洛阳)有22个镇、南京应天府有13个镇、北京大名府有20个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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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罚金问题尤为关注,多数同志较为一致地认为,我国应高度重视使用罚金,扩大罚金的适用范围。但对于是否将罚金提高为主刑,罚金应扩大至多大范围,存在着不同意见,有很多同志主张将罚金上升为主刑。也有很多同志主张罚金仍应保留为附加刑。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一)罚金不应再作为附加刑,提高其地位是发展的必然。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罚金为附加刑,可以单处,也可以附加适用。由于人们的刑罚观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仍然是只注重剥夺自由、生命的惩罚而忽视剥夺一定金钱的惩罚,甚至将罚金不看作是刑罚,好似一旦判处了罚金就等于放纵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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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监禁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但是监禁的弊端尤其是短期监禁的弊端在司法实践中也非常明显。非监禁是指在监狱外对罪犯适用的较为轻缓的刑罚方法、措施和刑罚制度的总称。非监禁是一种比较人道的刑罚方法,其在矫正罪犯方面具有其独特优势。中国应当从本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司法实践中增加传统非监禁之裁决数量,同时也应在刑事立法中增设新的非监禁刑种类,从而进一步实现非监禁的扩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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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二、会通之失《通考》的制作,既然是以会通为宗旨,这就要求它对于典章经制的记述能够融会错综,原始要终,使人们对典章经制的沿革损益变通张弛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在这方面,考的记述固然有很多精到之笔,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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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阶段,辩律师执业中存在很多风险,执业律师具有较差的防范意识和执业水平、刑事立法缺陷、司法制度在设置方面的缺陷、不具备执业风险法治观念等,对辩律师的职业带来很多的影响,因此,对辩律师执业风险以及防范进行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接着针对性的给出了防范措施,希望可以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社会进程。

  • 标签: 形辩 律师 执业 防范
  • 简介:编辑同志:前不久,发生在罗山县的一起民警刑讯逼供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害人是一个拄双拐的残疾人。今年元月30号中午,罗山县子路乡街上录像放映个体户尹维汉(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与另两人在一餐馆吃饭,尹维汉先吃罢饭放录像去了。另两人继续吃饭时发现旁边吃饭的是一外地人,于是二人便想敲诈这外地人,让外地人替他们付饭钱。外地人在他们威逼勒索下,无奈为他们付了饭钱,并给他们每人买了一盒烟。事后外地人便到子路乡派出所报案,民警陈家生问作案人有何特征,外地人对尹维汉印象最深,说:"他们一块吃饭的人中有一个是肢残人。"于是陈家生便把尹维汉传到派出所讯问。当尹辩解自己并没有参与该案时,即遭到陈家生的一顿毒打。陈骂道:"你这个瘸子不老实!"先是把尹打倒在地,接着朝其胸部、腿部猛踢,直打得尹维汉在地上哀嚎求饶不止。在陈家生的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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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修订的刑法对罚金的规定,  修订的刑法关于罚金的规定,修订的刑法虽然规定了追缴罚金的各种方式

  • 标签: 中罚金 刑适用 刑法中
  • 简介:财产执行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司法界,财产的判处和执行随意性很大,其原因在于财产执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判罚标准不尽合理,以及公安司法机关配合不力。对此,文章有针对性地提出设置财产诉辩程序以及完善财产执行的立法机制等对策,以期改变财产执结率低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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