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服务型政府的不断建设与发展,行政管理活动中充斥着大量的行政事实行为,公民合法、正当的权益势必受到行政事实行为的侵犯和影响.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以确认违法的手段予以救济的观点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存在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一方面,行政事实行为作为行政法律行为的程序性行为或者实施行为,可以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确认等判决间接对行政事实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对于暴力侵权行为可给予相应的救济,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将行政确认之诉与赔偿之诉相衔接.在目前的立法状态下,适用确认判决救济行政事实行为应在必要的限度之内.
简介: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刑罚手段惩治拒不执行行为,不失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刑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规定既存在实体法上的模糊与空白,也存在程序法上的不协调。通过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适用范围的界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和诉讼程序的设计,明确该罪的规范含义,规范该罪的程序环节,从而保证该罪在执行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简介:中菲仲裁案最终裁决的重要时刻即将来临,结果公布在即,设置在海牙的国际海洋法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很可能对中方不利。究其原因,这不仅是国际海洋权益纠纷的仲裁程序过度依赖于僵硬、死板的国际海洋法先行规则,更是反应了在话语权领域占有绝对优势的西方政府、媒体和学界在中菲仲裁案问题上的主导性看法。然而,如何客观、理性、全面地看待和对应中菲仲裁案的裁决决定,不仅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定地执行南海维权的需要,也是中国更好地了解南海主权争议上的国际司法机制、提升中国国家能力建设的需要。本刊本期特设立“中菲仲裁案专题讨论栏目”,就中菲仲裁案问题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专业进行深度分析和研讨.力求对中菲南海仲裁案提供全景式的剖析,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