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科学家们创造了万维网。从那以后,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沟通方式、贸易方式,甚至生活方式。如今,一个普通人留在网上的个人信息量多得惊人,而且每当我们在“脸谱”上发布内容,每当我们用谷歌搜索东西,每当我们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其实就是在为网上信息添砖加瓦。我们当中很多人也许会这么想:“呃,一封电子邮件……里面也没什么内容吧?”但是如果你考虑下整整一年的邮件量,或者人一生中总共发了多少邮件,这就能透露出很多信息:我们的过去,我们见过什么人——在许多方面,邮件甚至能透露出我们在想什么。更可怕的是,我们的资料现在都能永久留存,所以你的资料能够——而且肯定会比你活得久。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基本上无法控制这种资料外泄和隐私问题。
简介:【摘要】《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拉开了我国计算机信息立法的新篇章,随之而来,对其他电子信息立法问题的研究也必将更加深入。电子邮件,作为计算机信息领域应用最广的服务之一,围绕其产生的法律问题屡见不鲜,其作为证据在司法领域中发挥作用亦是计算机信息立法的必然趋势。本文立足《电子签名法》,借鉴美国相关电子信息法律法规,对电子邮件信息中的原始证据予以探讨。【关键词】电子邮件原始证据最佳证据规则电子邮件(electronicmail,简称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政,它是一种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Internet应用最广的服务。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可以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以非常快速的方式,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网络用户联系,这些电子邮件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各种方式。
简介:我决心杀死自己的妻子。十年前,在医院的走廊里第一次遇见她时,她只有15岁。阳光投射在她身上,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到了我的俾德丽采。后来,我知道了她来自很远的一个小地方,有严重心脏病,那家医院的高额医药费已经粉碎了她最后一丝求生的希望。钱,我有。于是我慷慨解囊,再于是,她成为我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