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号眉公,又号糜公,自称“清懒居士”,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明史》卷二百九十八《隐逸传》载,陈眉公自幼颖异,能文章,得到后来任首辅的同郡徐阶的器重;为诸生时,与董其昌齐名;当朝宰相王锡爵曾招他与自己的儿子王衡一起读书;“文坛盟主”王世贞“亦雅重”之。可以说,如果有意仕进的话,陈眉公的确具有许多便利条件。可是,他却出人意料地在二十九岁时,焚弃儒冠,隐居昆山。顾宪成在东林讲学时,“招之,谢弗往”;朝中官员多次举荐,“屡奉诏征用,皆以疾辞”,终生杜门著述,闲时与黄冠老袖登山临水,吟啸忘返,足迹罕入城市。《明史》认为他“通明高迈”、“志尚高雅”,但也有人尖酸地讽刺他是“妆点山林大架子,附庸风雅小名家”,“翩然一只云间鹤,飞来飞去宰相衙”(蒋士锉《临川梦》)。本文拟从晚明“山人”心态这一角度切人,对陈眉公“隐逸”之举加以评析,以便通过这一典型个案,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晚明“山人”的人格以及作品。
简介:《史记》在不同篇章以完全重复或大致相同的简洁之言错综重复某些人事,运用了"迭见法"。司马迁运用"迭见法"重复记载人事,其目的在于寄寓褒善贬恶之义,解决"并时异世、年差不明"的叙事难题,以及展现时代精神与历史的发展趋势,最终服务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史宗旨。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势力衰微、礼崩乐坏,社会各阶层都卷入了称霸争雄的竞争,人的智慧与力量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历史撰写的重心于是从以礼义原则褒贬人事转移到记述生动活泼的人物事件与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以"迭见法"重复记事应运而生。《史记》运用"迭见法"记载人事既强调文事相符、实录其事,又寓褒贬于人物的个性、意志、品性以及时代精神与历史发展趋势之中;这不仅缓解、克服了《春秋》编年之"体"(变化的历史进程)与褒贬之"义"(固化的道德评判)之间的张力与矛盾,而且起到联络本纪、世家乃至表、书、列传的作用,集中展现了《史记》的义例体系及其特点。
简介:从首山到尾山,经过距离长达六千七百四十四里,是中距离最长的.经中包含了不周、钟山、昆仑、积石、三危、天山等名山,表明上古时期先民所具有的我国西部地理知识.但是按照现今所称释的这些山的位置,按该经所述各山的次序连线(如不周山为西倾山,钟山为阴山,昆仑山在青海省中部,积石山在青海省东部,玉山在和田,三危山在敦煌,天山在新疆中部),则连成的线时东时西,时南时北,网成一团,与经中所述各山的方位及距离大不相同.这种情况,在的其他各经中是没有的.这就使人想到:是不是人们今天所称谓和释解的各山,与中所述的各山,不在一个位置.
简介:宋代士大夫普遍认为,“牒试”是天水一朝科举考试中最阴暗的角落,也是腐蚀读书人心智的罪魁祸首。该制度源自于“别头试”,是指由转运司组织的对各地官员亲属、门客等的科举选拔考试,大体上相当于州军发解试。宋朝实行“牒试”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防范官员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在地方科场中营私舞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牒试”却逐渐演变成为政府对官员亲属的照顾和恩惠。因此,与其说“牒试”为防弊之策,倒不如说是官员特权的直接体现。就“牒试”制度而言,总体上还是比较严密的,按照规定,凡参加“牒试”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如须有关官员的担保,且必须是真正的官员亲属、门客,等等。然而,由于“牒试”录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举子参加的发解试,因而各地方官员为了给亲朋故旧谋取功名,往往假冒籍贯、亲属关系或门客,通过种种违法“经营”,使那些本来不符合条件的举子具备了法定“牒试”资格。结果不仅加剧了两宋时期的冗官危机,导致严重的吏治腐败,而且扰乱了科场秩序,破坏了科举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给宋代科场、官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