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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制临百司纠绳不法'——唐代的监察机关唐承隋制仍置御史台为监察机关,掌按宪章肃正朝廷,纠弹百官,所谓'正朝廷纲纪,举百司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只管揭发,并且只要根据传闻即可奏劾,不需要举出什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所谓'但风闻弹事,提纲而已'。自

  • 标签: 监察机关 掌按 唐五代 官制 卿监 太府寺
  • 简介:研究者的文化制度学养事关研究准确度和研究深度。检视明清文学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硕士、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发现研究者对于职官制度方面的学养普遍不足,甚至严重欠缺,影响到研究成果的质量,值得重视。

  • 标签: 职官制度 职官别名别称 明清文学
  • 简介: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的几个重要成员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国代表组成,总部设在日本东京。澳大利亚代表卫勃(有的译作韦伯)爵士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美国律师约瑟夫·季南担任首席检察官。

  • 标签: 东京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慷慨 法官 中国 日本东京
  • 简介:东魏迁都邺城,学术文化中心转移,北魏太和以来积累的文明成果萃集邺下,为东魏北齐史官制度的发展与《魏书》编纂提供了良好条件,并由此形成了史馆修史与大臣监修制度。大臣监修与史馆修史二者一体,史馆是一专门修史机构,似在宫禁集书省与起居省内,已不同于北魏秘书省之"史阁"。大臣监修改变了北魏以来秘书监、丞典领国史的传统,入馆修史加兼著作,脱离了秘书著作系统。著作从秘书省游离出来,与集注起居形成更加密切的关系。东魏北齐沿承北魏,置集书省和起居省,北魏以守尚书典注起居,东魏北齐以散骑常侍等侍官监领或撰修起居注。史馆修史与起居集注,造就了《魏书》、《齐书》、《齐纪》等史书。东魏北齐史官制度变化的依据为礼制的修订,唐代礼多因循北齐,故其史馆修史制度亦上承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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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代职官制度颇为复杂。它虽然在形式上承袭了唐代后期和五代后周的旧制,实际上陆续作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从宋太祖开始,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削弱了各级长官的权力,将

  • 标签: 官制改革 唐代后期 寄禄官 诸司使 职官制度 职事官
  • 简介:制度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制度史研究一直是史学研究的重点,这在中国传统的史学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毋庸讳言,既有的制度史研究常常陷入了纯制度研究的窠臼.由于“制度的形成及运行本身是一动态的历史过程”,所以,纯制度研究不仅不利于深刻认识和客观公正地评判一种制度,也难以提出较具建设性的意见.如何将鲜活的实践纳入到制度史研究中去,遂成为了制度史研究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学者甚至提出了“‘活’已经成为衡量制度史研究是否具有价值的重要标准”的论点.令人欣喜的是,房列曙教授新著《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就较好地示范了如何书写“活”的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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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古罗马在对外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出于处理涉及异邦人法律纠纷的实际需要,于公元前242年设立了外事大法官。古罗马外事大法官对罗马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实体法方面,创制了以外事大法官告示为主体的万民法;在程序法方面,创制了程式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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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改革政府官员任用制度,而中国当时的官员科举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西方政治制度改革的浪潮。自16世纪起,西方与东方的接触日益频繁,中西思想文化交流有了较大的发展。此间起桥梁作用的主要是到中国传教的天主教徒。他们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民情风俗等方面表现了浓厚的兴趣,撰写了许多关于中国的书籍。到了17世纪后半期,几乎每年都有介绍中国的书籍在西方问世。中国的思想文化传入欧洲,并对西欧的启蒙运动发生作用。中国的文明大大开拓了西方思想家的眼界。对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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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月17日,广州市志办于广州大厦广州厅举行《广州市志》总纂、主审迎春慰问会,慰问《广州市志》总纂、原广州市市长、市政协主席杨资元,《广州市志》主审、省政协副主席石安海,《广州市志》主审、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荣江。出席慰问会的有广州市副市长、市志编纂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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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续汉书.百官志》存在如下基本体例:源自束汉“官簿”的“正文”叙述职官及其官属的名称、员额与秩级,西晋司马彪所作“注文”则叙述职官的职掌与沿革。以此为标准,本文对“郡太守”条的两处疑文作了重新检讨,并连带梳理了“司隶校尉”、“州刺史”、“县令长”、“诸侯王”等条的文字。《续汉书.百官志》的这一撰述方式,继承和发展了东汉後期以来崇重《周礼》的官制撰述新动向,在汉晋间的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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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清末新政改变了京师司法官员的满汉比例。在1906年官制改革前,京师三法司额设官员中,满(旗)人始终占有优势,且低级官吏几乎被满人垄断。官制改革以后,司法人员大大扩充,尽管满人官员有所增加,但汉(民)人官员增加更多。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法部,汉人官员人数逐步增加并超过满人。在大理院和京师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官员中,汉人官员最终占有绝对多数。由此可见,破除"满汉畛域"对京师司法官员的任命产生了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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