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剪辑工作是电影综合艺术中的重要一环,拍摄后的电影素材是零乱不堪的,镜头与镜头、景与景、场与场之间的节奏是不能充分表达出来的,更谈不上“有机地衔接”了。只有通过剪辑师的艺术再创作,有机地来组织样片素材和结构场面才成为最后的艺术作品,才能发挥电影之独特性格,同时能在银幕上抓住观众的心理,从而达到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这个“组织与结构”就是“蒙太奇”或称为“剪辑”。当一个摄制组成立了,剪辑师在导演的阐述中了解未来作品之概要和剧作意图,并且导演对有关各创作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作为今后实际工作中之依据。在影片开拍前有着排戏过程,排戏对将来剪辑师的具体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剪辑师进行临场观摩,一面再参照剧本对各角色的内心情绪,语言节奏,和动作线索等等作进一步的理解,因为这一切都在排戏过程中形象化、具体化了,这样剪辑师对将来掌握戏的节奏有着很大的帮助。随后剪辑师要对电影分镜头
简介:<正>一、统一律制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采用何种律制应该因乐制宜“我国目前应当推行哪一种律制?”建国以来有关律学的论著中,提出这一类问题加以论述,或是以这一类问题为前提进行论述的,不算罕见。不少同志发表过各种见解。就我国三种主要律制——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的范围内而言,粗略来说,有的主张十二平均律,有的主张纯律,而单纯主张三分损益律的似乎未见。近年来,由于律学探讨的深入,或从表现民族传统音乐思维的特点着眼,或从多声部音乐的谐和着眼,或兼从多声部谐和与转调的需要出发,或从音乐实践历史与不同律制应用的“辩证统一”出发,或从某一定范围的音乐表演艺术的需要出发,等等,在上述三种主要律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