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活品质意指人们日常生活的品位和质量,也就是人们日常活动中的文化内涵和经济关系,包含生活观念先进、生活内涵丰富、生活方式健康、生活环境优越和生活保障健全,是环境品质(包括软环境、硬环境等)、文化品质(包括文明素质、文化氛围、科技含量等)、创业品质(包括经济活力、经济实力、产业档次等)相互支撑、相互融合的综合体现。提升生活品质对于人民生活和城市发展来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而如何做到提升生活品质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精神、制度和执行三个层面互动展开。在三个层面的互动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领域就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生活品质存在密切联系。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安全生活涉及的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的满足,包括衣食住行和安全的社会环境,因此,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基础和保障。
简介:教育问责理论基础的确立,必须结合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简单引用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缺乏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和对教育事物本质的逻辑分析,难以对教育问责作出合理解释,亦难以对教育问责制的建构起到理论引领作用。公共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特性,其所蕴含的合理性、公益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等多元价值,高度契合了教育问责的制度特征,是教育问责的理论基础,也是教育问责制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从公共性的视角分析教育问责制,一是要建构理性的教育问责制,确保教育功能的实现;二是要确立多元主体实施的问责,使教育问责制反映社会公益;三是要以问责报告及公示制度为问责的关键环节,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四是要把教育机会平等作为教育问责的重要考量指标,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