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在各种盗伐、滥伐现场上都会留下痕迹,如油锯、斧子等留下的伐痕.我们可以运用工具痕迹的理论进行检验和鉴定,认定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工具,进而认定犯罪嫌疑人.
简介:XXXX年X月X日,某市居民小区发生一起人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从楼房单元气窗攀爬至卫生问,由卫生问窗台翻入室内盗窃财物,经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在卫生间窗台外紧靠墙的光滑无纹路瓷砖上发现灰尘减层手印,怀疑为犯罪嫌疑人所留。由于瓷砖为浅黄色,与灰尘指纹反差极其微弱,加之手印遗留位置的特殊性,且窗台与墙的夹角处无法以正常姿势拍照提取。
简介:公安机关利用指纹来确定某些事实,为侦查破案、起诉和审判提供资料和证据,其他学科和部门也在研究和应用指纹,例如利用指纹图像验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的真假;银行以指纹图像作为取款凭证,避免冒领事件;在一些高级宾馆、要害部门装备指纹锁,以控制进出人员;人寿保险公司存储指纹作为备查辨认的依据等等.
盗伐现场痕迹的同一认定
“胶带粘取-暗室照相”提取灰尘指纹法
浅谈指纹在法律文书中的证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