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洪宪帝制覆灭、共和重光后,制宪再度提上日程。制宪过程中,议员能否兼任国务员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法制不健全是引发争议的主要因素。支持兼任者认为,国法对兼任与否并无明文规定,担任议员者多为时下政界精英,是符合国务员选取条件和任职范围的主要对象,许多国家有国务员可以兼任议员之先例,且议员兼任国务员可以减少国会与内阁之间的摩擦与隔阂。反对者则从议员应肩负监督现行政府和官吏行政之重任的角度立论,认为议员兼任国务员会导致监督的丧失;且因议员大多隶属于不同政治派别,担心议员兼任国务员会牵涉党派权益之争;更对议员颠覆形象的举止与追逐名利的猎官行径不齿,议员为官不合时宜的呼声甚高。基于此,涉嫌议员与国务员双重身份者大多遵循惯例,或请辞议员,或请辞行政职务;而延宕经年始出台的《中华民国宪法》对此的否定态度,最终使争议划上句号。